关于开展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 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教研室、科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哈医研教发[2018]46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实施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创新优势和创新潜能。哈尔滨医科大学自2004年开展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以来,在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硕士以及2018年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所申请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应是申请人的创新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应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一致(如不一致,必须通过跨学科导师指导组指导),课题应在理论、内容、方法上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

4、课题论证应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5、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学科及其指导教师能够积极支持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6、每名导师最多只能申报一名博士和一名硕士。以往曾获批过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三、项目分类

创新项目分科研创新项目和实践创新专项两大类。

四、项目的管理及工作时间

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按照文件《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哈医研教发[2018]46号)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申请人提出项目结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学院进行项目审核验收。

五、申报日程表

关于开展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 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请各教研室、科室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确有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和预计有创新性成果的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必须经过其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立项,《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导师推荐意见一栏必须由导师本人签字。如未经导师同意私自申请立项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采取不予结项处理。

六、材料报送

1、《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立项评审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

3、以上材料放于一个档案袋中,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部付玉(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46569848@163.com

哈医大二院研究生部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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