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法院机关党委“五个结合”贯彻落实2021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反馈意见

11月25日下午,烈山区法院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烈山区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的反馈意见。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杨红梅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烈山区法院机关党委“五个结合”贯彻落实2021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反馈意见

会上,各支部书记首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进行原文领学,确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机关党委副书记朱良松通报2021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反馈意见,烈山法院党组抓基层党建总计得分98.96分。

烈山区法院机关党委“五个结合”贯彻落实2021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反馈意见

会议要求,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要将落实综合评价反馈意见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主题征文、参观红色旧址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警投身伟大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二要将落实综合评价反馈意见与查纠整改相结合。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主动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三要将落实综合评价反馈意见与提高党组织凝聚力相结合。突出做好党建创新案例、党建工作品牌培育和推广,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和体系,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真正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夯实法院党建工作的队伍基础。四要将落实综合评价反馈意见与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规范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统筹做好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困难党员干警的帮扶工作,切实把组织的关怀爱护落到实处。五要将落实综合评价反馈意见与明年党建工作相结合。增强创新思维能力,用好“党建 ”工作理念,探索推行可量化、可考核、可评比的党员管理模式,促进党建工作更加精准对接法院发展所需,实现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同频共振、齐头并进。

(文/刘鑫 图/马子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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