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私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过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 物品入仓制度
1、 物品入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及时有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四、工具管理制度
1、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清单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账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 借用工具均应填写《工具借用登记表》,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时间、借用工具名称、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签名、并出示报事单后方可借用。填写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报事单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属于小区日常维修以外的维修使用。
11、仓管员每月会对个人领用的工具及部门领用的工具进行盘点核实,任何人都必须配合,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
12、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13、 此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五、物品盘点制度
1、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物品与账面相符,保证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规化,是确保资产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为采购提供重要依据。
2、为及时反映公司各部门物品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每月对使用的易耗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每季度对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并进行存档。
3、仓管员在盘点过程中要制订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储存量,数量不能把握的须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共同制订最低储存量,根据库存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购备品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所造成的浪费资金,更要避免物资短缺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4、仓库员应做到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做到账、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六、物品申购制度
1、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存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日常运作的需要,尽可能的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2、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物品的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为计算库存依据。
3、各部门在申购物品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具申购单报经理审核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写时要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对较少用的配件必须提供样品,以方便购买时准确无误。
4、各部门只限每月申购一次,即每月3日前将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购,并向仓管员核实库存量,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5、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实各部门申购的物品具有合理化,严格限制申购数量,将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核实无误后,在申购单处签字确认。
6、日常所需在月申购计划之外的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批准购买。日常所需物品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七、物品采购制度
1、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月计划的采购量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购买。临时小型采购量必须按临时填制申购单上的内容购买,严禁私自主张多买或少买。
3、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挑选物美价廉且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4、采购的物品必须说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内容,以便发生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5、购买物品结算时,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进行现金付款,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6、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7、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可设立500元的维修采购备用金,并由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8、若遇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急需采购物品,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获得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备用金。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及使用备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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