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哪些新内涵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王燕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22〕21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出台的背景

2020年,审计厅印发《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2021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建设项目审计实务指南》,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审计质量和效率效果。

省教育厅2012年印发的《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施行以来,对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办法》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近年,国家和省巡视、审计均发现我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些问题,亟需通过修订《办法》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领域审计工作。

制定的过程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学习。为了使《规定》体现最新政策精神,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学习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南省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政策法规。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省教育厅组织在省内部分高校、市州教育局就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人员、基本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和发展建议等进行了工作调研。

三是整理起草文件。在充分掌握政策和了解现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历经多年,在2021年10月完成了《规定》初稿。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和省审计厅广泛征求意见,在吸纳修改意见40余条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规定》送审稿。

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赋予了什么新内涵?

《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全省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项目。

《规定》所称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指全省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技术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建设项目绩效和价值的活动。

一是在《办法》明确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评价”功能基础上,增加“建议”功能;二是适应新形势,推进新型审计模式和手段运用,如明确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模式、强调审计信息化手段运用等。

《规定》中对建设项目审计程序有什么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应按开展审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制定并送达审计通知书、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出具并报送审计报告、整理审计档案等程序进行。对一般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规定》明确其审计程序可适当简化,具体程序由各单位根据本规定自行确定。这是我省教育系统的新探索新尝试,将有助于我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质量提升。

建设项目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依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对项目部分环节、部分时段建设内容进行专项审计。对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审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以及建设项目绩效审计,丰富细化了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将促进建设项目审计履职能力的提高,最终推动单位治理的完善。

《规定》中明确的新要求有什么重大意义?

《规定》提出要落实审计整改,明确了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单位和上级部门运用审计结果作出了新的要求,并明确规定了审计主体和审计对象的责任,这将帮助内部审计提升价值,规范建设项目管理,防范建设和廉政风险,提升建设项目绩效和价值。

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具体有什么要求?

《规定》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并提出要落实审计整改,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人员发现的建设项目问题应及时、同步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审计整改情况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什么重大影响?

《规定》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单位对相关部门、所属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参考。

省教育厅不定期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

省教育厅在落实《规定》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规定》印发后,省教育厅将从三个方面严格督促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高校、直属单位等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本单位依据《规定》完善内部工作制度。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开展调研评价。按照《规定》明确的新定位新要求新程序新内容,对全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工作保障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以适当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通过“以评促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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