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了《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原有文件《株洲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株洲市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新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适应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吸取省内外专利资助与项目管理的好做法,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原办法和专利资助政策作了较大的修改完善。主要表现在:发明专利申请由每件1500元调整为发明专利授权每件2000元,取消了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单件资助,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明确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明确了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支持;明确了扶持中介服务机构的标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明确了资助额度总量控制的内容;取消了对专利申请的奖励,改为对申请大户和代理大户进行补助等等。(株洲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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