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普兰店区牢固树立“大党建、大治理、大发展”理念,以“五抓五强”为抓手,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红色引擎”和“动力源泉”,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精准对接、深度融合。
抓统筹强引领,铸就乡村振兴“主心骨”
坚决扛起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建立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一盘棋”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制定《普兰店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具体任务清单》,明确6类26项工作任务,17个街道、145个村分别制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积极亮晒,推动党建与乡村振兴同步规划、同向推进、同步考核。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落实。
抓组织强堡垒,打造乡村振兴“火车头”
坚持一手抓固本强基,一手抓作用发挥,持续释放组织动能。牢固树立抓两头带中间意识,深入推进“一带两核”党建示范长廊建设,对不同领域的55个党建示范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为基层单位编印350册《大连市普兰店区“一带两核”党建示范长廊建设成果集粹》,提供示范点建设经验。通过中层干部包帮形式,拨付126余万元区管党费重点打造并提升13个村级示范点建设质量,推动农村基层党建持续“提档升级”。排查确定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和4个基层治理重点村,制定整顿工作台账,采取“四个一”整顿方式,推动整顿销号任务落实。印发《普兰店区街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擂台比武”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人才引育、乡村治理、组织建设等工作取得成效。
抓队伍强合力,锻造乡村振兴“先锋军”
聚焦乡村振兴人才力量,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和工作提示单。在届中补选工作中,将具有“双好双强”能力的人选进村党组织班子,“两委”成员年龄、学历上实现“一降一升”。在2021年选派80名驻村第一书记的基础上,又向65个村各选派了1名驻村第一书记,实现145个村全覆盖。持续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服务工作,指导47个区直单位与108个村结成共建对子,确立共建项目137个。在打造“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大连市农村党员干部实训基地”的基础上,打造“大连市普兰店区乡村振兴培训实践基地”,并建立了100人的师资人才库,设立了75处现场教学点。建立近200名村干部师资库和400余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台账,以结对、授课等形式,充分发挥帮带作用。指导各街道建立由557名后备人才组成的村干部后备人才库。
抓创新强治理,注入乡村振兴“强心剂”
坚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着力打造治理有效、发展有力的和美乡村。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全面推进村党务公开,细化全区党务公开基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并按照长期公开、即时公开进行分类指导。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提升基层议事协商规范化水平。在全区农村领域开展共产党员户、共产党员中心户“亮牌子、亮身份、作表率”活动,为12563个共产党员户和1580个共产党员中心户悬挂标识牌,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指导17个涉农街道组建“大工委”、145个村组建“大党委”,并建立三项清单。合理建立农村网格党支部693个,实现网格党支部全覆盖,并全部配备了党支部书记。
抓融合强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坚持党建引领,注重融合创新,探索富民强村新路径。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跨村联建”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跨村组建联合‘大党委’”“跨村组建临时联合党组织”等形式,推动党建联建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构建组织联建、产业联抓、民生联管的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2022年5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评审,对2019——2022年扶持的111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基础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向145个村拨付共计710万元的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解决便民利民、社会治理、关爱帮扶等各类民生事项200余个,有效提升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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