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厦门市建设局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升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一)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企业的综合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构建“双风险矩阵”,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安全风险辨识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本质水平。

(二)制定安全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阶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要覆盖工程项目全部区域、部位、场所、设施,明确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点。施工单位要制定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管理。

二、科学评价安全风险

(一)精准划分风险分类等级。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类别和分级如下:

重大风险(红色级别),现场的施工风险管控难度很大,风险后果很严重,极易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较大风险(橙色级别),现场的施工风险管控难度较大,风险后果严重,极易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

一般风险(黄色级别),风险等级一般,现场的施工风险管控难度一般,风险后果一般,可能引发数量较多人员重伤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较低风险(蓝色级别),风险等级较低,现场的施工风险管控难度较小,风险后果较轻,可能引发数量较小人员重伤或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

(二)科学开展风险等级评价。各项目要结合实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T13-91)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精准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有关台账。推行风险矩阵评价法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三)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等级。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危险源自身以及周边环境的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警示

(一)实施安全风险警示管理。施工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查、更新、评估和监控。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标明存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等级,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采取的管控措施,出现险情后的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二)设置安全风险警示标识。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危险源相应部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警示标识标牌,警示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点。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单位要通过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属于较大和重大风险类别的安全生产风险,要增加检查频次、加强检查力量。

(二)落实隐患排查考核机制。施工单位要通过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等方式,提高企业全员发现隐患、排查隐患的积极性,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施工单位应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针对反复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出现概率。

五、加强安全风险监督检查

(一)推动参建各方联防联控。建设(代建)单位应履行首要责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时拨付到位。监理单位应履行监理责任,编制专项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实施细则,加强实施过程检查落实,并建立工作记录。

(二)实施分级监管提升效能。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融合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等级和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两个维度,推行构建“双风险矩阵”,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监督巡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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