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砸向”知识产权|《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今日,记者从“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2022年番禺区4.26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上获悉,我区不少企业在各级知识产权专项工作资金中获得资助。

真金白银“砸向”知识产权|《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其中,获得第七届广东专利金、银奖的企业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一次性资助50万元和2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一次性资助50万元。活动现场还发布了我区重点版权项目,促进版权成果效益转化,推动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知识产权素有企业重要的智力资产之称,是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为推动知识产权建设走前列、上水平,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专项资金政策制定”三大方面。其中,出台《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建立健全我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政策激励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

《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今年3月31日正式印发,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使用范围,明确了具体标准,为切实提高商标、专利、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快速发展。

据悉,制定《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如何破除本地知识产权发展“痛点”,实现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根据该《办法》,番禺区真金白银“砸向”知识产权。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政府质量奖、产品品牌荣誉和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等方面。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政府序列质量奖、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的资助申请;区版权局负责受理著作权的资助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粤字号”农业品牌的资助申请。该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5年。

对于专利方面的获奖,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

商标方面,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驰名商标保护的,给予一次性资助80万元。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可获得一次性资助30万元,省级的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件。对首次获得“粤字号”农业品牌的单位,一次性资助30万元/个。

获得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资助300元/件;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外其他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资助150元/件。同一单位每年申请著作权登记资助不超过100件。

如此“大手笔”,皆因知识产权对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着重大意义。《办法》的出台,为番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水平、有力构建新时代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文:番禺融媒记者麦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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