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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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概述 2
1、概述 2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2
1.编制目的 2
2、部门职责 2
3. 质安部安全职责 3
4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3
5 项目部安全职责 4
第三章 项目现场踏勘制度 4
1 项目踏勘准备 4
2 项目踏勘现场要点 5
3 电气系统勘察 5
4 项目踏勘安全注意事项 6
第四章 施工方基础管理要求 6
1 目的 6
2 施工方资质要求 6
3 施工方施工人员要求 6
4 施工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7
5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要求 7
第五章 承包方施工管理要求 7
1 目的 7
2 进场管理规定 8
3 施工方人员培训 8
4 组织规定 9
5 现场管理规定 9
6 施工计划及管理 9
第六章 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10
1 总则 10
2 安全检查制度 10
3 检查依据 10
4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0
5 安全检查的内容 11
6 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1
7 专业性安全检查 12
8 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2
9 检查程序 12
10 检查的实施 12
11 隐患整改及验收 13
12 奖励与处罚 13
13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3
第七章 常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4
1 目的 14
2 高处作业 14
3 临时用电 14
4 电焊作业 15
5 物料装卸 16
6 场内运输作业 16
第八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7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7
2 管理职能 17
3 安全教育 17
第九章 安全例会制度 18
1 安全例会的要求: 19
2 内容 19
3 组织形式 19
第十章 违规处罚细则 20
1 目的 20
2 处罚细则 20
第十二章 安全施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2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22
2 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22
3 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 22
4 事故调查 22
5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23
第一章 概述
1、概述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明确外包队伍的准入原则, 加强外包施工队伍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施工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施工坏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实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可控、在控、能控。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施工法》;
1.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1.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2.4、《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1.2.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2.6、 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安装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1.编制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促进公司施工经营的稳步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2、部门职责
2.1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2.1.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1.2研究和决定本公司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 决定对安全施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2.1.3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1.4定期召开安全施工领导小组会, 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施工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 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2.1.5组织制定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6各项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批核准, 保证项目安全措施费足额投入;
3. 质安部安全职责
3.2.1负责制定、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其他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3.2.2负责制定安全检杳方案并纠织开展、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完成;
3.2.3 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具体内容包括:
1) 安全管理体系运 行情况
2) 安全费用是否足额投入、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 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4) 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 施工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 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7) 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人档是否相符
9) 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 ,台帐管理情况
10) 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1) 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 ,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3.2.4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跟踪处理工作 ;
3.2.5 定期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反映和汇报项目地安全施工情况 ;
4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对公司所有在建的施工项目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2 负责审核项目经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施工组织方式、主要工艺、安全措施、工期进度、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的规范性、合理性、适用性等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且对重新上报的修改意见应当重新审核直至通过审核;
4.3 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方案施工方法、通道架体的荷载计算、立杆稳定性验算、扣件抗滑承载力验算、连墙件承载力验算、基础承载力的验算 等等指标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且对重新上报的修改意见应当重新审核直至通过审核并报安全管理小组核准;
4.4 现场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现场落实情况,如有偏差需立即提出并监督整改到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
4.5 检查在建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由其对行为管理资料
重点检查如:现场人员是否在申报名册中、人员年龄是否合规、特种作业证件是否齐全、各项方案审批情况、各项交底落实情况、各项教育培训情况等等;
4.6负责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指导项目现场落实实施;
4.7现场检查、巡视安全防护、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隐患并指导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4.8 工程管理部负责处理解决现场质量及安全方面遇到的难点或重大问题 , 对项目现场负责技术支持及工作指导;
4.9 负责检查项目现场对公司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4.10对项目部现场检查、监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整改,并进行复查;
4.11 定期组织项目部及各参建项目安全检查,对项目的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出考核(项目经理、专项安全员、供应商等);
4.12 负责项目事故和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编制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
5 项目部安全职责
5.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
5.2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在本项目中得到落实;
5.3 负责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的实施 ,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
5.4为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并保障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2.4.5 负责核查核对各参建项目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装各项资料,以及特种人员作业资格证书,人证应当对应;
5.6 主持召开本项目安全施工会议,及时解决安全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5.7 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5.8 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抓好文明施工;
5.9 负责实施安全与经济挂钩分配制度,保证安全施工奖惩兑现;
5.10 负责施工方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及能力的审查验证 ;
5.1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时报告本项目安全施工情况,并对所报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5.12协助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项目现场踏勘制度
为保障踏勘人员人身安全,避免事故发生顺利开展勘探工作为项目施工穷实基础。
1 项目踏勘准备
1.1 现场踏勘人员严禁上屋面;
1.2 踏勘前准备好专业的勘察设备,专业的勘察设备不但能方便获取更多项目现场信息,也可以向业主展现自身的专业性。 一般建议项目开发人员携带如下设备;
1.2.1 拍照设备: 相机(虽然目前手机像素很高,但是有时候拍摄厂房立柱、檩条时会较为模糊,专业的相机应当是基本配置); 无人机(进阶配置 ,可以在厂房上方拍摄全景, 免去勘察人员攀爬屋顶的危险);
1.2.2 测量设备: 手持式激光测距(进阶配置,可以减少生产勘察人员,误差比卷尺小)、卷尺(基本配置,复合图纸中关于厂房尺寸的信息);
1.2.3 其他辅助上具:辅助的 APP,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免费的光伏测景软件,组成了 GPS、指南针等功能, 协助记录项目现场厂房的高度角、方位角 、拍摄时间、经纬度、海拔高度等信息。
1.2.4 项目卫星图:事先在卫星图中检查项目现场附近南侧是否有高层建筑或高污染企业。
2 项目踏勘现场要点
2.1 项目现场条件确认进入厂区前,留意观察厂区周边情况,并拍照记录:路面宽度、有无高压线,及高度、位置、记录周边高大建筑物位置等。利用辅助工具, 确认项目 GPS上的位置,以便后期设计时定位获取相关位置信息:厂区所在位置的经纬度信息、厂区整体朝向。
2.2 进入项目厂区拍照记录厂区厂房外观整体情况。用现场指南针测量加 google卫星地图查询。屋顶倾斜角度。量出屋面宽度和房屋高度即可计算出屋顶倾斜角度。南方屋顶倾角一般大于北方屋顶。
2.3 进入厂房后详细观察内部情况,并通过无人机等设备拍照记录 :
2.3.1 屋面坡度、尺寸、天沟设置、气楼设置等
2.3.2 有无漏水、锈蚀、破损、改造
2.3.3 檩条、拉条
2.3.4 记录柱间距、钢架跨度
2.3.5 拍照记录厂房内环境特点
3 电气系统勘察
3.1 确认业主配电房变压器台数、容量及负荷 ,有些业主不同的变压器对应的设备不同,用电负荷也不同,自发自用类型项目接入设计应当考虑业主用电情况。
3.2 确认业主配电房中是否有备用的间隔,如果没有,是否有足够空间安装新的电器设备。针对高压并网的项目需要核实主接线是否和图纸一致,后期是否需要扩容。核实建筑物的绿化带是否可以放置集中式逆变器及高低压等设备,以及全厂电缆走向。
3.3 确认距离业主最近的变电站信息,距离、电压等级、是否有接入间隔(全额上网项目需注意)。
3.4 查看业主的进线总开关的容量,光伏发电系统的输出电流不应大于户用开关的额定电流。
3.5 以走线方便节约的原则,考虑逆变器、并网柜的安装位置。是否需耍现场架高或挖掘电缆槽等。
3.6 有条件的工厂可以调取前一年的臼天用电负荷曲线图(每月的负荷曲线图 )。
4项目踏勘安全注意事项
4.1 如果踏勘过程中遇到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现场的正确处理。
4.2 踏勘人员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
4.3 踏勘人员禁止与周边居民,或厂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如果考察时遇到类似问题,应第一时间上级领导汇报,由上级领导协调,或安排其它时间另行考察。
4.4 踏勘人员各级技术人员尽量保持同公司两人以上陪问。这是规范, 请严格执行。
第四章施工方基础管理要求
1 目的
施工方的资质、技术、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是工程成败的关键,拥有一家富有纪律严明和良好安全管理系统的施工方才能创造出优质的工程,为了保证施工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质保量并安全完成施工项目,对选用的施工方实施准入原则和监督管理。
2 施工方资质要求
2.1 施工方应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并能满足施工相关资质要求 ,如以下所需的资质证书:
2.1.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必须);
2.1.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劳务施工资质;
2.1.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1.4安全施工(施工)许可证;
2.1.5 1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
2.1.6 1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 施工方施工人员要求
3.1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招募18 岁以下、60 岁以上的人员;
3.2 施工人员须全部购买工伤保险证明(身亡伤残 120 万+医疗 20 万);
3.3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必须符合工程性质要求, 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涉及特殊工种的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3.5 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3.6 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4 施工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施工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发展要求,建 立健全一套适合自身安全管理的体系, 制定本项目安全施工责任制和安全施工规定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施工责任 , 并在工程项目中落实和运行。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必须执行我司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自行编制有针对性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我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我司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体检报告。组织安排接受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施工方项目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一人一档备存备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项目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5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应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纪律良好,应满足以下要求:
5.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2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着装力求整齐统一(现场作业人员戴黄色安全帽,荧光橙背心;安全员戴红色安全帽,荧光红背心;其他人员戴白色安全帽,荧光黄背心);
5.3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特殊防护服;
5.4 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
5.5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5.6 施工人员应穿符合本工种安全要求的工作鞋,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露脚趾凉鞋和高跟鞋;
5.7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穿短裤、背心、裙装和打赤膊。
5.8 使用砂轮机、电焊机、高速切削等必须戴防护镜。
5.9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5.10 遵守安全设施使用规定,自觉使用安全设施保护自身安全。
第五章承包方施工管理要求
1 目的
为使施工方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项目的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2 进场管理规定
2.1 办理入场许可证:入场前应整理收集以下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由项目负责人(经理)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耍求的事项提出整改,完全符合各项耍求方可办理《办理入场许可证》:
2.2.1《企业资质证书》 及营业执照 ;
2.2.2《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
2.2.3参与本工程的《管理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2.2.4《入场人员花名册》及 身份证复印 件, 购买保险凭证;
2.2.5本项目经理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细表及复印件;
2.2.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等资料;
2.2.7《进场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一览表》 及检验证.书;
2.2.8签署《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书》;
2.2.8 及其他所需资料。
3 施工方人员培训
3.1 工人素质培训,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负责,培训大纲如下表所示:
3.2 由施工方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本企业项目要求,须经项目部批准,并做好备案。
3.3 项目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培训 ,所有项目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负贞人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未进行培训的上人个允许开工;
3.4 项目部对施工方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 ;
3.5 施工方应指派一名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施工方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4 组织规定
4.1 在施工中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4.2 经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联系电话;
4.3 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项目需求;
4.4 施工方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部;
4.5 施工方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的批准;
4.6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正确处置,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5 现场管理规定
5.1 所有施工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 统一佩戴安全帽, 编制号码, 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
5.2 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方所建的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项目部的批准,按要求布置;
5.3 所有人员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现场内打扫喊叫, 打闹;
5.4 爱护现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应急设施 ;
5.5 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文件图纸顺序编号
6 施工计划及管理
6.1 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书,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
6.2 管理者和工人经过培训,当天的工作任务及安全措施与安全技术知晓, 并按要求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6.3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每周由项目部组织施工方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包括施工方经理、安全员、电工、带队班长等;
6.4 施工方不得与总包或业主直接业务往来或服从其工作指挥和安排
第六章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1 总则
1.1 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 ,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 安全检查制度
2.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2 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2.2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2.2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 治理整顿,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23 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2.24 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人员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 检查依据
3.1 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3.2 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3 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3.4 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4.1 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员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
4.2 公司安全检查每月(待定)组织一次; 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 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
4.3 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4 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同安全人员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4.5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 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人员,协助解决;
4.6 对查出的间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5.1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5.11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5.12 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尤损
5.13 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14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5.2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5.22 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23 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5.24 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 存有不安全因素, 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悄况。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
5.26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27 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28 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29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5.30 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31 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5.32 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6 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6.1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6.2 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6.3 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6.4 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6.5 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6 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7 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6.8 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6.9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 况,台帐管理情况
6.12 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6.13 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6.14 节假目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杳和落实人员管理
7 专业性安全检查
7.1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 ,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8 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8.1 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 ,由公司质安部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检查组,对项目部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8.2 各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8.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8.4 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 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9 检查程序
9.1 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的实际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提出建议,安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9.1.2 各项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质安管理部提出建议,安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
10 检查的实施
10.1 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入员;
10.2 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10.3 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 ,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10.4 召开未次会议, 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情况 ,宣布检查结论, 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10.5 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 ,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11 隐患整改及验收
11.1 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 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人员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11.2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应立即制止, 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11.3 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12 奖励与处罚
12.1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 ,存在诸多事故隐患 , 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13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3.1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3.2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 方可投入使用, 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13.3 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13.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13.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 ,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13.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 并持证上岗。
第七章 常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目的
根据项目施工特性,辨识日常作业中涉及到的比较高的危险作业类型,针对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电焊作业、物料装卸、施工机械使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前必须组织进行安全交底工作,方可组织开展作业。
2高处作业
2.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2 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2.6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消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 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8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9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10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 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 强度及挠度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3 临时用电
3.1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 ,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3.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3 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3.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 锁好带扣,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3.5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6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即复原;
3.7 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敬岗爱业, 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施工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3.8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 ,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 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9 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3.10 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4 电焊作业
4.1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4.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3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4 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 , 穿干燥工作服, 绝缘鞋, 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4.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系紧下额带,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4.6 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4.7 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4.8 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4.9 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4.10 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 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 5 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 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4.11 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4.12 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 ,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 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4.13 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4.14 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4.15 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 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 护罩齐全, 焊钳手柄绝缘良好, 二次导线长度不大千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 物料装卸
5.1 物料装卸人员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鞋等);
5.2 操作各种物料装卸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3 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
5.4 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5 人员在装钢管、木材、钢筋、水泥时,一定要分型号按规定要求码放整齐。超出车厢护栏部分要绑扎牢固,不能长、短料混装,防止落物伤人;
5.6 在装卸物品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不能超出车厢护栏,防止落物伤人;
5.7 装水泥、砂、石子、杂土及其它碎料时,一定要将其覆盖,防止扬尘及落物伤人;
5.8 在装料过程中物品要装均匀,防止发生侧翻事故,卸料时不得将材料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5.9 在卸钢管、木材、钢筋材料时, 一定要将物品按要求码放整齐对有规定要求的要限高码放,防止物品超高倒塌伤人;
5.10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炊瓶)和有毒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相互碰撞或扔掷行为;
5.11 严禁车辆停放在陡坡上装卸货物;
5.12 物料管理应定人、分区、分类,账物一致。
6 场内运输作业
6.1 运输车辆严禁随意停放,行驶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6.2 车辆在场内行走和倒车要有人指挥,防止撞物和伤人;
6.3 车辆载物载料不可超载 ;
6.4 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6.5 车辆在场内道路行走时,不可辗压电线和周转材料
6.6 卸料时司机必须熄火,取下打火钥匙,离开驾驶室,锁好车门;
6.7 吊运物料时必须使用卡环,设专人指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戴好安全帽
6.8 车辆离开现场前, 检查所装物品必须将物料捆绑牢固 , 严防掉落伤人, 严禁物料散物遗洒;
6.9 车辆进、退场时 必须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6.10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避让行人和施工人员;
6.11 车辆在卸料和维修时,车轮必须打碾,严禁在陡坡上停车装卸货物;
6.12 电瓶车、叉车严禁超载。
第八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部
2 管理职能
2.1 一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2 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方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3 三级安全教育: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4 进场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2.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 由施工项目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项目部核准。
3 安全教育
3.1 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1 一级(项目部)安全教育:时间不少千 8h,其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本公司的性质、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施工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典型事故及教训。
3.1.2 二级(施工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千16h, 其教育内容:
本项目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令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以往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训。
3.1.3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由安全员负责教育, 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橾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6h ,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发现紧急悄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埴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项目部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允许作业,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施工方负责。
3.2 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人员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内容如下:
3.2.1 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3.2.2 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2.3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3.2.4 受教育时间不得少8h ,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3.3 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直接从事或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叉车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3.3.1 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 并报质安部;
3.3.2 特种工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施工单位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4 经常性安全教育
3.4.1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3.4.2 项目部具体实施
3.5 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6 其他安全教育
3.6.1 新上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由设计部门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6.2 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施工方进行单独再教育, 经考察认定后, 再回岗工作;
3.6.3 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7 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第九章 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广大施工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悄况, 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
1 安全例会的要求:
1.1 安全会议必须克服: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 ;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
1.2 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会议流于形式 ;
1.3 各级安全会议根据其具体要求确定参加人员, 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肃 会议纪律, 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1.4 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会议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有书面的材料;
1.5 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条件允许时在作好书面记录 ;
1.6 安全会议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落实到位,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
2 内容:
2.1 传达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施工现状,管理上存在的间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安全监控的重点;在发生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2.2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主户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汇报、交流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业务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问题以及当地居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新举措、新动态;检查、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基础工作(包括安全台帐资料)和办理各项安全生产手续的情况;
2.3 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检查、总结一段时期以来各作业层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开工前、收工后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其记录;分析各作业层生产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或者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在落实这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互解答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2.4工程进场前或开工前,根据生产、质量和进度要求和现场的各种情况,研究制定整体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方案。但对于新、难、险、大工程, 必须将经会议审批会确定的整体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报上级项目审批。
3 组织形式
1.1 班组安全会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参会人员各班组施工人员,每天上工前、下工后 , 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拍照发到项目管理群备存备查 ;
1.2 安全周会由施工方组织实施,参会人员各班组长、专职、兼职安全员、现场 负责人等,每周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做好会议记录备存备查;
1.3 项目部安全大会有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会人员全员,每月不少于一次 ,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做好记录备存备查:
1.4 专项安全会议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 ,参会人员相关人员,不低千两次,时间不少于60分钟, 做好记录备案备查;
1.5 年度安全大会由质安部组织实施 ,参会人员安全领导小组、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每年不少于一次 ,时间不少于150 分钟,做好记录备案备查。
第十章 违规处罚细则
1 目的
为了落实项目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对违规违纪者进行处罚,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
2 处罚细则
2.1 项目经理处罚细则
2.1.1 发生特大伤亡事故(金额100万元以上)劝退;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金额50万-99.99 万元)撤职降薪, 停发当年全部奖金
2.1.3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金额20 万-49.99 万元)记大过并处罚金,停发当年全年奖金。
2.1.4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金额19.99万元以下)记大过并处罚金;
2.1.5 安全措施费未足额投入使用记大过并处罚金(原防护设施和装折旧打价但应做好统计备案备查);
2.1.6 安全事故瞒报、迟报(事故发生 30分钟内报告质安部、 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
2.1.7 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记大过并处罚金 ;
2.1.8 履职不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混乱、违章较多记大过并处罚金;
2.1.9 安全台账缺失记小过并处罚金 ;
2.1.10 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记警告一次。
2.2 施工方处罚细则
2.2.1 施工方提供虚假资质信息解除合同 ;
2.2.2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
2.2.3 虚报施工人数、提供施工人员虚假信息罚款 10000 元;
2.2.4 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罚款5000元;
2.2.5 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罚款 5000元;
2.2.6 履职不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混乱、违章较多罚款5000 元;
2.2.7 未落实安全会议制度罚款5000 元;
2.2.8 对于项目部安排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2.2.9 每发现一次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罚款1000元;
2.2.10 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与申报的《施工项目现场人员列表》人员不一致按不一致人数进行处罚 1000 元/人;
2.2.11 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就进行施工作业的, 违者每一次罚款 500元。
2.3 现场施工人员处罚细则
2.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违者一次罚款500元。(登高证、电工证、起重吊装等);
2.3.2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及帽带,对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工人50元/人次;
2.3.3 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赤脚 ,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 ,违者每人一次罚款200 元;
2.3.4 进入施工现场不穿“反光马甲",违者每人一次罚款200元,“反光马甲”不按规定分色罚款500 元,并立即整改;
2.3.5 私自改变或未按施上方案要求、交底内容落实施工的,违者罚款2000元/次,整改至符合方案、交底要求后复工;
2.3.6 当作业高度2米及以上高空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违者每人一次罚款 500 元、未正确使用安全带违者每人一次罚款 300元;
2.3.7 高空作业无任何防护措施严禁施工。违者一次罚款1000元。
2.3.8 不按规定进行“四口”、“五临边'防,护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2.3.9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招募18岁以下、60岁以上的人员进入施工500元处罚并立即清除出现场 ;
2.3.10 酒后作业发现一次处罚1000 元;
2.3.11 员工生活区域严禁私自带家属及小孩进入,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家属及小孩绝对禁止进入现场作业区,违者一次处罚1000元并对当时人调离本项目现场 ;
2.3.12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违者一次处收大功率电器;
2.3.13 宿舍内、职工食堂杜绝使用液化汽。违者一次处罚5000元并没收液化汽。
2.3.14 严禁在现场及宿舍里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统一由专业电工操作。违者一次罚500元。
2.3.15 作业现场、生活区域临时用电不按规范落实。违者一次罚 500 元。
2.3.16 工地现场不得打架闹事, 若发现一次不管何方责任,先罚款1000元,并送派出所处理,严重清理出场;
2.3.17 生活区严禁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相应班组 500元/次,情况严重送派出所处理, 并清除工地;
2.3.18 工地现场不得打架闹事,若发现一次不管何方责任,先罚款1000元,并送派出所处理,严重清理出场;
2.3.19 劳务班组管理人员及工人不得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态度蛮横辱骂以及动手, 发现一次,不管任何理由, 罚款2000 元,情况严重,清理出场;
2.3.20 对擅自拆除、损坏防护设施者罚款 500—1000 元,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项目经理部同意, 完后并及时按规定恢复原状,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21 凡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材料、废丢料、屋顶直接向下抛、扔、掷等不安全行为,违者一次罚 500元。
2.3.22 在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罚1000 元。参加安全会议迟到一次罚50元, 缺席者罚100 元。
2.3.23 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执行罚50-100元。
2.3.24 对上述违章问题, 供应商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现象的应立即报上级领导。并对该供应商进行冻结停止后期一律项目投标。
第十二章 安全施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
2 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2.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2.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2.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2.4 国家和建设部、河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2.5 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 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
3.1 事故报告
3.1.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电话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报火警119 ;)
3.1.2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质安管理部进行报告;
3.2 事故现场处置
3.2.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3.2.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 事故调查
4.1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 为调查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2 事故处理
4.2.1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贞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2.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质安管理部负责实施验证:
4.2.3 对事故责任项目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项目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司人力资源部先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4.2.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质安部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或部门内部)进行警示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2.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质安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5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5.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5.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度统计表
5.3 事故调查笔录
5.4 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5.5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6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5.7 安全生产鉴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5.8 其他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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