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科技支疆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去年9月翟虎渠院长代表我院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2008年3月21日,我院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合作对接会在北京举行。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马雄成副州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农科院翟虎渠院长、办公室、科技局、基建局等院机关有关领导,以及作物科学所、蔬菜花卉所、植保所、畜牧所、环境发展所、蜜蜂所、农产品加工所、资源区划所、棉花所等9个研究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对接会由屈冬玉副院长主持,会议围绕昌吉州提出的包括种子工程项目、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等十个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领域及项目进行了交流。各有关研究所根据昌吉州的需求,结合自身的优势,对合作项目逐项进行了讨论落实。
对接会上, 翟虎渠院长指出,中国农业科学院有责任和义务为解决地方“三农”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与昌吉州开展科技合作,是我院落实农业部“十大行动”,开展科技创新的具体实践,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为我院发挥科技与人才优势提供了良好的基地。新疆地大物博,昌吉州是新疆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发展潜力巨大。我院高度重视与昌吉州的科技合作,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当地科研院所的力量,全力为昌吉州的“三农”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要认真组织有关研究所根据昌吉州的科技需求,抓紧落实合作项目,抓住新疆春耕生产即将开始的宝贵时机,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赴昌吉州,落实具体合作方案,全面开展科技合作工作,为促进新疆现代农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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