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研立项研究专长(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事宜

(一)总体要求

1. 完善体系: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 培育精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 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要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2. 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省级“大创项目”的1/3。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各高校可从本校推荐的“国创计划”项目中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总数不足50项的高校,最多申报1个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总数超过50项的高校,最多可按其“国创计划”立项总数的2%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我厅将从各高校申报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数额不超过我省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项目管理

1. 申报限额:省级“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2),申报限额中包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数,创业实践项目每校申报数不超过2项。学校要在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推荐次序即为汇总表中项目编号顺序,并按照不超过学校2021年“国创计划”立项数的2%标注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2. 经费资助: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可根据“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经费统筹分配情况,按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的财政拨款标准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省属高校的项目经费由学校筹措,按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每项不低于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每项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推荐为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按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推荐要求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教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大创项目”学生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六)有关要求
1. “大创项目”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持续引导,鼓励申报,保质保量完成好本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情况将作为2022年省级立项和国家级项目推荐的重要参考。
2. “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3. 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校(院)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省教育厅统一报送国家级及省级立项项目(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
5. 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高校的工作基础,从省级“大创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参评“国创计划”一般项目,推荐不超过2021年度“国创计划”立项总数2%的优秀项目参评今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6. “大创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二、项目结题事宜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结题的“大创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校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依托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材料

1. 纸质版

(1)学校项目申报公文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所有申报项目集中统一排序,按照项目推荐次序连续编号)。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

(3)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 电子版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需提交excel格式,所有申报项目集中统一排序,按照项目推荐次序连续编号)。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提交excel格式)。

(3)所有推荐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提交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该项目在汇总表内编号+学校名+项目名称。所有项目电子版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学校名+2022年大创项目申报表)

(4)以上电子版材料集中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名+2022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使用U盘报送。

(二)结题验收材料

1. 纸质版

(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

(2)以上纸质版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 电子版

(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6,提交excel格式)。

(2)以上电子版材料集中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名+2022年大创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统一使用U盘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2年6月1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四)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

(四)联系人

联系人:杨国清(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话:029-88668916

杨凯(西安理工大学) 电话:029-82312370

邮箱:3298334817@qq.com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综合一楼109室)

邮编:71004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_教育厅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

大学生科研立项研究专长(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5月8日 上午10:04
下一篇 2022年5月8日 上午10: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