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改革与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实施创新驱动、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精准脱贫、着力营造科研事业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争先,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编在职职工,聘用满3年以上的编外在职职工(截止至2018年1231日)。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同志,务实进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群众口碑好。

(二)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好,工作态度积极,任劳任怨,责任感强,不计得失、不计名利,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广西“三农”和农科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

(四)熟悉本职业务,熟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工作效率高,完成本职工作好,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单位形象,没有任何违法违纪或不文明行为,具有较高的道德风尚。

(六)在推进全院科研创新及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者。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

1.入职未满2年的在编人员、聘用未满3年的编外人员;

2.评选年度年终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职工;

3.因违规违纪被立案审查、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的职工;

4.因违反科研道德或单位规章制度有职工申告而被内部通报的职工。

三、评选名额

2018年12月31日在职总人数15%的比例进行推荐评选。

四、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5日(5天):由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名单;

4月8日-12日(5天):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和候选人材料上报汇总(机关各部门候选人集中在新综合楼公示);

4月15-19日(5天):候选人名单复核审定;

4月26日(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表彰。

五、推荐要求

(一)因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和名额比例要求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我院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三)评选重点要适当向一线科技人员和工勤岗位职工倾斜。

(四)推荐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反映这两年工作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主要工作业绩要内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切实反映候选人的突出事迹和工作亮点。

(五)各申报推荐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机关党委。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公示情况;

2.《广西农业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登记表》和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组负责人为组长的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机关党委,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联系人程亮,电话3248758,电子邮箱jgdw@gxaas.net

 

附件:1.2017-2018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登记表》

2.推荐对象公示情况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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