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科协《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科协组发〔2016〕3号)精神,现将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2名,经初审并报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1名。
此外,推荐人选亦可通过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向广西科协推荐。
二、推荐材料
1.《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
2.有关材料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明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3月31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院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韦桥现,3276859,13977114504
附件:《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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