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西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十八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青联发〔2015〕4号)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授予广西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典型代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4周岁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广西青年;

(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积极投身于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建成”目标中,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点发;

(五)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六)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程序和手续

       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先进青年典型推荐上来,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我院团组织限推荐1名,由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推荐经院审定后上报。

三、相关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如实填写申报表,表内所有项目不能空白。

(1)申报表中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或其他重要社会兼职的,要在“学习和工作简历”一栏内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表中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2.对申报人选进行政审,并提供政审材料。

3.申报材料请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即可。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

4.以下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第十八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十八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选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待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提交一式二份。

(二)时间要求。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需于3月31日前报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程亮

联系电话:0771-3246479

附件:第十八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共青团广西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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