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3年8月21-23日在院学术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答辩、审议推荐会,会期3天。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审议推荐会答辩的基本要求
1.参加答辩的同志须按规定时刻提前30分钟到院学术交流中心一楼2号报告厅等候。
2.答辩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由申报人口头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是由申报人回答评委提出的2个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审议推荐会答辩时间安排
申报人具体答辩时刻安排见附表,如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答辩次序。
院人事处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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