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受广西农业科学院委托,拟对广西南宁市相思湖东路临街101、201号铺面和102、202号铺面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西南宁市相思湖东路临街101、201号铺面(两层连通)和102、202号铺面(两层连通),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相思湖东路与大学东路路口交界处。其中101、201号铺面建筑面积为95㎡(101号52.5m2、201号42.5 m2),102、202号铺面85㎡(102号42.5 m2、202号42.5m2)。
二、出租人:
广西农业科学院
三、出租方式:
通过委托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进行交易,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商铺每次竞价加价为幅度为 500 元/月,或 500 元/月的整数倍。
四、租赁期限:
叁年。
五、租金:
六、经营范围:
商铺经营范围:不得在租赁的房屋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不得经营农药、肥料等有异味、污染环境的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的。
七、承租人基本条件:
1、法人单位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2、个体户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八、承租条件:
1、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有违反合同、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铺面租赁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铺面的权利。
3、上述铺面的租赁合同将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具体交铺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将房屋租赁权转给第三人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5、必须阅知认可并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广西农业科学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
九、招租方式:
通过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交易,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十、竞租时间:
2016年12月28日10时开始。
十一、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承租人可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方安排意向承租人对资产进行实地查看,并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合作洽谈。在本招租截止日期内(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 27日上午12时),有意向的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至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租。在截标当日(2016年12月 28日)当场确定承租人。
十一、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 12月27日
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一楼
联系人:罗生 15977723651;韦生 0771-5757680;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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