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3〕415号)的精神,并经院领导同意,现就做好我院人选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海外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符合我区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与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的急需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推荐人选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较大创造性,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2)从事应用技术和科技开发工作的,须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区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并获得较大社会效益;
(4)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须做出特别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区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推荐名额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我院将遴选推荐2-3名人选。
四、人选遴选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院领导对推荐人选审核并公示后上报。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填报《广西第十六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和《广西第十六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电子版可登陆广西农业科学院网站进入人事处资料下载区下载或在院工作群共享区下载。
2.符合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只需对近5年来在地厅级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著进行列表说明,并复印所刊登的杂志目录,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地厅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所有附件材料由申报人单位负责审核,并盖章确认;
3.电子版材料:(1)人选申报表doc版;(2)附件证明材料扫描PDF版(附件材料先盖章后再扫描转换成PDF版);(3)《简表》EXCEL版
(二)纸质材料格式要求
人选申报表纸质材料1式15份,《简表》1份,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先提交一份,院评审通过后再按一式三份提交)。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及材料务必于5月24日前报送到院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院人事处 陈敏吉
电 话: 3245743 13737045896
附件:1.第十六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2.第十六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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