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广西地方标准管理,规范标准编制工作,我院地方标准配套经费拨付方式采取后补助形式,即完成标准报批稿后办理经费拨付(使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院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开强 电话:3247082 。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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