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系统集成重大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系统集成重大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系统集成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由项目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规划阶段、执行阶段、监测阶段和报告阶段等四个阶段,全面、系统、科学地管理项目。
第五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组织体系,明确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六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控制项目风险,制定应对措施,提高项目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七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和标准,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沟通协作体系,建立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率。
第九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监督评估体系,定期对项目进行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
第十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报告体系,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成果和项目风险进行报告,保障项目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项目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解释。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项目组织体系:指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以及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机制。
(二)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指项目的具体计划和进度安排,包括项目任务分解、时间表、资源需求、风险评估等。
(三)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指识别、评估和控制项目风险的方法和技术,以及应对项目风险的措施。
(四)质量管理体系:指保证项目交付质量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项目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
(五)沟通协作体系:指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包括项目沟通计划、沟通工具、沟通记录等。
(六)监督评估体系:指定期对项目进行的监督和评估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项目监督计划、项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等。
(七)报告体系:指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成果和项目风险进行报告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项目报告计划、报告工具、报告记录等。
(八)法律法规: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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