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退休党支部书记津贴的文件
尊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近年来,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退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激励退休党支部书记继续发挥的作用,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我们决定为退休党支部书记发放津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标准
退休党支部书记的津贴标准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津贴 = 2000元/月。
二、津贴发放方式
退休党支部书记的津贴将直接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无需申请。
三、津贴发放时间
津贴将在退休党支部书记退休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四、其他事项
1. 退休党支部书记应确保津贴按时发放,如遇到特殊情况,津贴发放时间可能会被调整。
2. 退休党支部书记应妥善保管好津贴凭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单位申请补发。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日期: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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