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会议管理办法2019年版
中央会议管理办法2019年版
为加强中央会议管理,规范会议活动组织举办行为,确保会议活动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会议管理,规范会议活动组织举办行为,确保会议活动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央会议是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会议的名称、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议程、举办地点等。
第三条 中央会议的举办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宪法和法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国家利益;
(二)注重实效,提高会议活动质量和效果;
(三)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参会人员的体验感和归属感;
(四)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规定。
第四条 中央会议的举办单位应当由党中央或者国务院决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中央会议的举办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会议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规定。
第六条 中央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成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数会代表;
(二)相关的专业人员、学者、专家;
(三)对会议主题、议程、内容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人员。
第七条 中央会议的议程应当符合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注重听取意见和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第八条 中央会议的举办单位应当加强对会议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会议活动的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第九条 中央会议的举办单位应当对会议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党中央负责解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
以上就是中央会议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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