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食堂经费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加强食堂经费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食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二)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配送和运输食品时,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保证食品的加工制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运输、配送和销毁,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五)保持食堂卫生、整洁,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和工具;
(六)执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
食堂经费应当用于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配送和运输、设备维护、卫生消毒、培训等方面。
第四条
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用途和开支范围,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食堂应当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供应商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内容,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
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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