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四部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五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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