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 项目管理组织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制定项目计划、进度安排、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六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与项目相关各方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七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第九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机制,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验收管理机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项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管理组织的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 项目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启动、规划、执行、监督和结束等五个阶段。
第十三条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管理组织应当与项目相关各方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的范围、目标、内容、时间、成本、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约定。
第十四条 项目规划阶段,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目标、内容、时间、资源、风险等方面的安排。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应当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 项目监督阶段,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 项目结束阶段,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整理项目的资料,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第三章 项目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要求包括项目管理的目标、内容、时间、成本、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符合项目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符合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要求应当经过项目管理组织明确的分解和落实,应当符合项目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要求应当经过项目相关各方的确认和批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遵守项目管理要求,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 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项目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流程,能够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为项目的成功提供保障。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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