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员注意啦,三步完成的备案攻略请查收!(医护人员到卫生局备案)

故事要从一段对话说起:

卫监:您好,请出示您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生:我有《医师执业证书》,我之前注册在A诊所,多机构执业在B诊所,现在注册变更至C诊所了。(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卫监:你的主要执业机构发生变更后,原先的多机构执业备案已失效,为什么你今天还在B诊所工作?

医生:……

医疗卫生人员注意啦,三步完成的备案攻略请查收!(医护人员到卫生局备案)

注意,这些人要备案啦!

有的小伙伴可能没太明白啥意思?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因此,主要执业机构的确定是申请多机构执业备案的前提。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从事药学、检查、检验、康复治疗等的医疗卫生人员也需要备案。

那如果没有备案怎么办?不备案?往下看看!

医疗卫生人员注意啦,三步完成的备案攻略请查收!(医护人员到卫生局备案)

在未注册或未备案的医疗机构执业,医疗卫生人员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医疗机构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一款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第二十条第一款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五十九条

从事药学、检查、检验、康复治疗等的医疗卫生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者职称证书,并通过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办理执业备案,明确其主执业机构。

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

医疗卫生人员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注册和备案的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

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使用未注册或者未备案在本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开展执业活动;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在本市执业的药学、检查、检验、康复治疗等医疗卫生人员,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办理执业备案。

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备案办理流程

“从事药学、检查、检验、康复治疗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备案”事项:由核发其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那么,从事药学、检查、检验、康复治疗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备案(含多机构备案、变更、注销)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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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应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若可当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

①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③自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贴心的卫监君给大家附上各区办理地址以及电话,赶紧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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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实体窗口)

1. 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30-32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

咨询电话:0755-88101653、0755-12345

2.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

咨询电话:0755-82978009

3. 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

咨询电话:0755-25666478

4. 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

咨询电话:0755-25221303

5. 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

咨询电话:0755-86975081

6. 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44号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

咨询电话:0755-27789010

7.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

咨询电话:0755-84583945

8.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

咨询电话:0755-23332012

9. 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16-24号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

咨询电话:0755-28477000

10. 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2-18号

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298号公共服务平台一楼

咨询电话:0755-88211706

11. 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

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12. 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3号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与创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城市综合服务厅一楼

咨询电话:0755-22100494

注意啦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

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最后再说一句

别忘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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