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答(广东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许多人都存在着很多疑问。今天,我们和您分享广东农业科研高评委办公室精心整理的一篇职称常见问题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评审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我们共同探索职称评审的奥秘,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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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受理问题

1.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哪些系列和专业的职称评审?

答: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职称评审委员公负责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农业科学研究类别的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具体学科方向和专业如下:

农学方向:包括农学、土壤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农业微生物及相关专业;

园艺学方向:包括园艺学、风景园林、蚕桑及相关专业;林学方向包括林学、木材科学与技术、园林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及相关专业;

畜牧兽医方向:包括畜牧学、兽医学、水产学及相关专业;

④农业工程方向:包括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

④农业情报科学方向:包括农业科技情报、农业科技管理、农业软科学研究、农业科技咨询、农业科技普及、农业科技评估及相关专业。

2.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评审哪些层级的职称?

答: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评审正高级及以下级别的职称,具体包括:正高级(研究员)、副高级(副研究员)、中级(助理研究员)、初级(研究实习员)。

3.哪些人可以报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答:在广东省内从事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职称政策规定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农业科研职称。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入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妤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4.如何申请委托评审?

答:符合申报条件并经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委托评审。委托评审需按省评委会评审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报送评审材料。申报材料《方东省职称评审表》第13页和第 14 页“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均须填写意见、签名并盖章,第 14页“委托评审审核”申请栏需注明申请委托理由、评委会名称。

5.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

答:可以。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条件要求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及《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执行。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

6.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如何办理?

答: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该类人员参加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常规职称评审相同,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广东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时,除了提交常规评审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职称确认表》、原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在粤工作但人事档案或户口不在粤,是否可以在粤申报职称?

答:在粤工作并由单位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象、户日是否在粤,均可以在粤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如工作单位是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证明,方可在粤申报评审职称。

8.社保是在分公司缴交的,但总公司要求由总公司统一申报职称,这样可以吗?

答:可以由分公司申报,也可以由总公司申报。在总公司申报的,需要提交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9.我准备申报评审职称,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资质有无有要求?

答:个人申报职称时,对其所在单位性质没有具体要求,仅与个人现岗位和从事专业有关。

10.如何区分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

答: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是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应职称的简化评审,其申报流程、申报系统以及取得证书样式与评审一致.考核认定要求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此前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学历资历年限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业绩、成果条件参照《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0]41号)中对应专业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

职称评审对申报人学历是否全日制没有要求,对从事专业是否与所学专业一致也没有要求。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年限、业绩、成果条件等按照《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0]41号)标准条件执行。

二、学历资历问题

1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如何申报专业职称?

答:对不具备粤人社规〔2020〕 41号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能申报评审职称,原则上应通过继续再教育学习获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后,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职称。符合粤人社规〔2020〕41号文破格申报评审条件以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1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5年,能否直接评审中级职称?

答:不能。根据粤人社规〔2020]41号文规定,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才能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符合《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13.从未取得过职称,可以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吗?

答: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员需逐级申报评审职称(初级——中级——副高级——高级),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一是符答广东省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二是符合粤人发(2004 ]223号文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三是符合粤人社发〔2012〕38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四是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4.已达任职年限要求,是否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答:符合任职年限要求,并不能说明符合申报评审高一等级职称评价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须对照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同时满足评价标准规定的资历年限、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等。

15.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已经5年,2023年7月份通过后续学历教育取得了本科学历,今年能否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初级职称)?

答:不可以。根据《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 19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卫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

根据粤人发〔2007T 197号以及粤人社规〔2020]41号文相关规定,本科毕业有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限不足1年,不能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

16.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满5年,2023年7月通过网络教育取得了本科学历,今年能否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初级职称)?

答:可以。根据《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

17.后续学历学位教育是全日制的,请问学历教育期间能算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吗?

答:后续学历学位教育是全日制的,在校学习时间不可以计算为专业技术任职资历。

18.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注明专业,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在学期间课程表、成绩表等佐证材料。

19.博士毕业多久可以参加副高评审?

答:博士毕业的,具备对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等,即可以申报评审副高职称。

20.技工院校学历在职称申报中如何对待?

答: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业绩成果问题

21.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提交评审?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提交。

22.攻读学位(如学士、硕士或博士等)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于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业绩,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提交。

23.无纸质原件的学术论文应如何提交申报?

答:需提供一份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原件。

24.论文录用通知是否可以提交?

答:不可以。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有效论文提交评审,所有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均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25.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对评审论文的具体要求请仔细对照《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03 41号)。

26.论文去年12月份被杂志社录用,但正式发表在次年3月份期刊上,今年是否可以用该论文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的论文应在评审当年度12月31日前正式公开发表的。

27.转系列评审时,资历年限和业绩成果如何计算?

答: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四、申报材料问题

28.如何提交评审材料?

答: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需线上、线下同步提交。

线上申报材料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其中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初级、中级职称人员(含考核认定),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线下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地市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指定人员集中报送到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省农科院办公楼306室)。

29.职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职称证书,证书丢失了该如何处理?

答: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请补换电子证书,具体流程查看“办事指南”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办事指南》。

30.如何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答: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要求,评委会原则上要求申报人提供评审当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申报人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学时(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后,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31.如何提供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答:申报人员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截至评审当年12月31日),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

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等均可。

32.社保证明缴纳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时,该提供何证明材料?

答: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动合同、派遣资质证明以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工作单位统一委托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由单位提供委托说明,明确申报人在职在岗、委托缴纳社保的理由等信息。

33.“工作单位”“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如何填?

答:“工作单位”须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全称;“人事管理单位”须填写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全称,如实际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则直接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全称;“主管单位”由《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动识别,无须选择,识别后检查内容是否无误。纸质申报材料请与系统填报保持一致。

34.更换工作单位后,之前填入系统的人事管理单位显示已经入库,该如何办理?

答: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身职称管理系统》点击“网上业务”,点击“个人信息”在“人事管理单位变更申请”处进行变更单位申请。提交变更申请后,待新的人事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才可填写其他内容。

35.系统填报时,“人事管理单位”选择不到本单位信息,该如何申请办理?

答:先资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是否申请过单位审核账号。如没有申请建立账号,可按管理权限申请。其中:省属企事业单位需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查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办事指南”《省级非公企业、中央驻粤单位账户设置办事指南》。地市单位请咨询所在地市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36.系统生成的《评审表》,出现跨页该如何调整格式?

答:系统会根据取值字段长度自行判断换行,导致生成的《评审表》格式出现跨页的情况。《评审表》如出现跨页情况,申报人员应根据实际表格适当调整文档格式,但表格结构、字体、字号不允许改变,表上内容也不可修改(自己填写的内容除外),要确保表格内容与系统提交信息一致。如某页业绩较多,可用插页的方式酌情增加附页,如:第5页共16页,第5-1页共16页,第5-2页共16页…….以此类推。

37.初次申报职称填系统时,业绩应填在“获现资格之前…业绩情况”栏还是填在“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信息”栏?

答:应填在“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信息”栏,此项是必填项。未获得职称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填写,该栏业绩信息导出后将显示在《评审表》第6-8页。“获现资格之前……业绩情况”栏信息导出后将显示在《评审表》第4页。

五评审程序问题

38.职称评审程序有哪些?

答:职称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公示、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人社部门核准、发放证书等。

39.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有何要求?

答: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申报人员“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前公示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执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评后公示由评委会办公室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共同执行。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职称评事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评委会办公室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同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职称名称反馈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同步进行评后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后公示情况反馈至评委办。

40.如何得知是否通过评审?

答: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同时,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41.达到职称评审条件,为什么没有通过评审?

答: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是申报评审职称的门槛性条件,申报人员只有满足(达到)相应专业对应层级职称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向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职称是衡量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按照国家、省规定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等的综合评议和认定。根据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按照专业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不少于9人。评审专家在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及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42.评审通过后哪些评审材料必须归档?

答:《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应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单位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中保管。如有遗失,无法补办。

43.评审通过后如何领取职称证书?

答:自2019年起,我省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评审或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点击“业务办理”——“我的信息”——“我的职称证书”,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44.职称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备同等证明效力吗?

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打印的《广东省职称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栏目向社会开放,各单位可对照电子证书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45.职称证书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通过人社部门授权认可的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核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经由各级人社部门核准后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自颁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长期有效。

注:以上问答系省农业科研高(中)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日常评审工作总结,仅供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农业科研职称人员参考,有关职称政策执行或解释请以各级人社部门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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