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外出活动,不能随意增加旅游项目;不能滥用党员活动经费;严禁组织公款吃喝;不能以党员活动名义用党建经费滥发福利。”近日,“北仑纪检”微信公众号向全区党员推送了“纪律讲堂”专题,典型案例、图文漫画、制度规定相结合,宣传宁波市北仑区新出台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党员上缴的党费用在哪里?是不是规范透明有效?2016年,北仑全区缴纳党费190余万元,面对这个不小的“资金池”,必须进行有序管理。北仑以中央、省、市关于党建经费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9月8日出台了全国首个县区级《管理办法》,划出明确的“底线”和“红线”,从经费的来源与划拨、使用范围与标准、使用程序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4个方面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区财政投入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确保50%以上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在该《管理办法》中,北仑为基层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划出了明确的“底线”,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有钱”开展组织生活和内部激励,尤其是为点多面广的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了确保每一笔党费都能用在刀刃上,《管理办法》还划出“红线”,对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的内容、地点、用餐等作出限制性规定。
下一步,北仑将安排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财政局等部门,对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确保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