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党建”引领广东法院审判执行和改革发展(广东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样本观察

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人民法院的体制模式比较独特:上下级法院在业务上是监督指导关系,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是协管关系。如何在这样的体制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系统党建”引领广东法院审判执行和改革发展(广东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人民法院在深化改革发展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全面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才能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周玲

积极适应党建工作新要求

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人民法院的体制模式比较独特:上下级法院在业务上是监督指导关系,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是协管关系。如何在这样的体制下加强党的领导?

2011年

省委组织部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的基础上,加强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党建工作格局。

2012年

“系统党建”的提法和做法,在全国首开先河,得到了中央组织部、最高法院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的高度肯定,曾被评为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全省组织系统2012年度特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2014年

广东省被确定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

随后,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深圳前海自贸区法院、珠海横琴法院……轰轰烈烈的改革措施,让广东法院在改革中完成了“蝶变”。

不过,司法体制改革也给广东法院的党建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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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法院内部面临着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审判组织团队化、扁平化改造,内设机构不断调整等,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改理念主导下,部分干警出现了“重审判、轻党建”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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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审判组织团队化、扁平化改造,打破了原先“一个庭室一个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设置,部分党支部因内设机构调整变化,出现了支部还在,党员数量却不够,新的组织设置又未跟上等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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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分类定岗中,很多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大幅压缩,专职党务干部极少,这也使得法院党务工作面临优秀人才极其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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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观上,由于改革后办案法官的数量减少而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广东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激增(仅2017年,广东法院系统新收各类案件就达178.9万件,同比上升14.99%,新收案件位居全国第一),导致审判团队要将几乎全部精力放到执法办案上,从而有意无意忽视了党建。

旗帜鲜明地加强人民法院政治建设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广东高院党组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捍卫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人民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周玲

在思想建设方面,广东法院把理想信念摆在队伍思想建设的第一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和思想统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同时,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体现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

针对改革中部分党支部的组织构建被打散等问题,广东高院党组提出,要坚持“支部建在庭上”,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内设机构、人民法庭应成立党支部,有7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对干警较少的人民法庭,建立党员合理调配、随缺随补动态机制,确保人民法庭始终至少有1名党员,并成立党支部或纳入到联合支部中。

根据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周玲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高院党组的意见科学设置党的基层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针对新型审判团队党支部设置问题,将继续加强研究探索。

有党员2人以上(1名为正式党员)的审判团队或合议庭应建立党小组,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

我们将用两至三年的时间,使全省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得到全面提升。

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开展支部建设达标活动,及时整顿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党员较多法院仅设置两三个党支部、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重点部门或人民法庭没有一名党员等突出问题。

——周玲

针对党务工作优秀人才缺乏的问题,广东高院党组提出,把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同时,加强教育培训,通过采取集中轮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落实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增强支部书记做好党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观念,努力提升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水平。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广东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今年初,专门成立了广东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党的建设拓展为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两个层面。截至记者发稿时,广东高院党组班子成员实现了首次全覆盖督促指导21个地方中院和3个专门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把领导班子党建抓在了实处。

发挥党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

被称为“中国最繁忙的基层法院”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年均收案达4万宗以上,却仅有干警600多人,其中法官仅有100多人。面对“案多人少”矛盾极其突出的现实情况,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却没有落在下风,反而走在全省的前列。

这是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审判工作全过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党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每年工作最繁忙的年底清案时候,都是党员主动站出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加班加点工作。

党建不是‘务虚’地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地贯穿在审判工作的始终,是完成审判执行任务的根本保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

据介绍,在平时的组织生活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业务和党建、司法理念教育和党性修养教育相结合,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使干警们在学习业务的同时,也增进了党员身份认同感。

2017年,广东法院系统审结案件178.7万件,同比上升19.69%,审结案件位居全国第一。在这其中,党员法官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法院系统掌握着司法裁判权,生杀予夺,定分止争,法官队伍没有高强的本领,就会草菅人命,就会判出冤假错案,党和人民绝不允许。

——周玲

在队伍建设上,广东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全过程。同时,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和法官讲坛等活动、健全网上便民措施、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式,不断提高为民司法能力。

在从严治党方面,广东法院制定了《问责实施办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干预司法办案的内外部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存案备查,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同时,通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等司法作风问题。2017年,由广东省法院党组成员带队,对省法院机关和全省21个中院和3个专门法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活动,提出150多条督察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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