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一、为了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泄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同一台计算机连接内外网络的,必须安装网络安全隔离卡系统,确保内网与外网的物理隔离。严禁计算机在内外网络中交叉使用,严禁随意调换计算机所使用的网络,严禁擅自使用外来计算机接入内部网络。

  三、各科室单位要爱护并保护好计算机设备,不准在计算机设备旁边堆放易燃、易爆、强磁、腐蚀性物品及其它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不准随意修改计算机配置、改动、调整电缆连接线和所有网络设备,各种设备必须由管理员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

  四、凡各科室单位更换网络中计算机或新增计算机接入网络的,必须经网络安全办公室进行安全审查,由网络安全办公室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并网事宜。各科室单位不得私自接入网络,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交换机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和IP地址。

  五、外单位计算机因工作需要接入我内网的,由对口业务管理科室单位报网络安全办公室进行安全审查,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同上门处理接入事宜。各对口科室单位要负责监督接入单位遵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六、网络安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设备管理、操作系统维护和防病毒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计算机的管理使用,安排专人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知识,并协助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搞好系统维护和防病毒工作。

  七、各科室单位计算机和接入内网的外单位计算机应安装正版软件,其中杀毒软件必须定期升级,不得随意在接入内网的计算机上安装应用软件。因业务需要确定安装的,应先报网络安全办公室进行安全测试后再进行安装。

  八、计算机如发生感染病毒、木马或其他原因不明的故障,必须马上拔掉网线,切断本机与网络的连接,及时通知网络安全办公室进行安全维护。

  九、对于移动存储设备中的重要资料,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以防文件外泄。利用移动存储设备向接入内网的计算机拷贝数据的,必须先进行查杀病毒处理,确认安全后才能向内网传输数据。

  十、各科室单位在当天工作结束后都应对计算机中所有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备份,每年要定期对有价值的历史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保存。

  十一、所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光盘、软盘等资料不许外借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内部相互借用后应迅速归还,不得私自复制或对外提供。

  十二、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关闭计算机及电源开关。严格管理计算机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期更换,不得告知和自己业务无关的人员。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在短时间离开时,要将计算机关闭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进行屏保加密)才能离开。原则上不得将办公用计算机交由外单位人员操作。

  十三、各科室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将重要资料、数据复制下载。内网涉密电子文档必须进行加密或采取其他相应安全措施,不得公开或随意处理,防止泄密。

  十四、各科室单位对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进行无把握、不顾后果的操作。凡出现较大故障的,必须及时报告处理,不得擅自将计算机设备外送维修。凡需要外送维修的,必须报告网络安全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事宜,并进行设备维修登记,然后拆除硬盘或对硬盘中重要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若是硬盘故障,应有专人陪同修复,防止硬盘中的各种信息和数据被非法窃取、更改和破坏。

  十五、网络安全办公室要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网络运行情况。凡发现违反规定造成感染病毒、木马,损坏程序或系统,造成网络阻塞、瘫痪,数据库出现故障等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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