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专项审计总体方案(干货)(反洗钱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XX今年稽核审计工作安排,为做好全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专项审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规范反洗钱工作流程,揭示各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审计为联社审计项目,在县联社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稽核审计部成立审计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XXX

主审:XXX

成员:XXX XXX

审计组

根据审计项目总体方案,结合本社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对各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进行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附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审计范围

(一)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为: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部、XX营业部、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X信用社。

(二)审计区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各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

四、审计重点

(一)反洗钱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1.机构设立与人员配备情况。各信用社是否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进行本网点反洗钱工作;会计财务部是否设立反洗钱岗位,配备专人负责联社反洗钱日常工作; 营业部及存款5000万元以上营业网点是否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反洗钱信息员负责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存款5000万元以下营业网点反洗钱信息员是否由网点会计兼任。

2.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县联社是否根据最新出台的反洗钱法规政策及时修订和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 是否制定了反洗钱工作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工作职责是否细化、明确,内容是否包含了反洗钱责任界定、责任追究及罚则;是否建立了风险自评估制度,定期对内外部洗钱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本单位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性。

3.反洗钱检查及资料报送情况。县联社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洗钱监测系统的客户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补录、甄别、排除、认定、上报等工作;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是否对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是否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真实、完整、及时的报送反洗钱工作报告、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

4.反洗钱培训及宣传情况。县联社是否制定了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和宣传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反洗钱业务培训,营业网点每月至少进行二次以上反洗钱知识学习;是否按照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要求,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并留存宣传活动开展资料。

(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情况

1.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各信用社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特定业务时,是否按要求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伪和有效性,登记客户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在业务存续期内,是否对客户身份实行持续识别,且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非面对面业务是否严格执行身份认证措施;代理业务关系的,是否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按规定核对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授权业务是否审核、留存授权书;出现制度规定情形时,是否按要求重新识别客户身份;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是否符合要求。

2.客户风险等级管理情况。各信用社是否按照客户特点、账户属性、地域等因素,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并持续关注适时调整风险等级;是否每年对本行社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账户持有人,是否加强了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和经营状况;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是否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出现制度规定情形时,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上报可疑行为。

(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各信用社是否知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逐级审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采集是否完整、准确;上报的可疑交易要素不全的是否及时补正;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是否及时报告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报告反馈制度,设立可疑交易报告登记薄和报告回执单,登记存档。

2.反洗钱调查情况。各信用社是否按规定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是否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要求案件协查的项目,及时开展调查,建立案件协查档案,妥善保管协查资料,且遵守保密制度;行社反洗钱调查是否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只根据客户交易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向人民银行报告,不得做冻结客户资金等超出法律范围的工作;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时,行社是否要求其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的,是否拒绝检查。

(四)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情况 各信用社是否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以及反映行社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各种记录和资料进行保存,保存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将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视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保管,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是否建立了调阅登记制度,严格施行保密制度,未经行社主任(行长)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

五、审计抽样

(一)机构抽样

审计抽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部、联社营业部为必审单位,另抽审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XX信用社6个营业网点。

(二)业务抽样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可疑交易报告相关业务逐笔审计;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业务随机抽审3个月的业务量逐笔进行审计。

六、审计安排

审计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8月10日。

七、审计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前准备。根据审计总体方案,结合各信用社实际认真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做好审前培训和相关准备工作,按要求(附件1)向管辖稽核审计中心上报审计组名单和审计实施方案。

(二)切实履行督导职责。稽核部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开展审计督导工作,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真实反映、准确定性、客观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三)做好信息交流反馈。各信用社对审计总体方案有不解和完善建议的要积极与联社稽核审计部沟通,对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每两周向临夏稽核审计中心报送《审计简报》。

八、审计依据

(一)《XXX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XX联发〔2012〕446号)

(二)《XXX信用社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XX联发〔2012〕523号)

(三)《XXX信用社反洗钱检查规程》(XX联发〔2012〕524号)

(四)《关于转发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XX联发〔2017〕64号)

(五)《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反洗钱工作的通知》(XX联发〔2017〕117号)

来源:内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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