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探索“矩阵式”党建工作新方法(检察院党建工作创新)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与机关党建的有机融合,市检察院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开创性地建立了检察机关“矩阵式”党建工作法。“矩阵式”党建工作法按照“纵横结合、部门协同,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原则,整合共享党群系统资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结合的矩阵式管理构架,全面提升检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纵横交错,坚持“两个抓好”。

建立起机关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矩阵党建新格局。坚持“两个抓好”:抓好纵向管理,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党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履行双重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抓好横向管理,按照管理集中原则,根据部门分管领导分工,划分党支部,由党组成员任支部书记,实现党建工作高位推动,将党建工作有机融入中心工作。

二是纵向到底,坚持“四个推动”。

根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基层干警”纵向管理职能,坚持四个推动,提升工作执行力:推动理论学习。采取分管领导组织学、部门负责人传达学、基层干警集中学,实现理论教育全覆盖,每周开展小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推动检察业务,实行“分管领导部署到位、部门负责人推动有力、部门干警齐心聚力”三位一体工作法,严格规范司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以严要求、高标准抓好纪律刚性的约束执行;推动争先创优,定期组织机关“月度之星”、“身边好人”、“ 业务标兵”评比,以先进典型引领队伍前行。

三是横向协调,坚持“三个协同”。

按照“同一分管领导—同一党支部——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坚持“三个协同”:领导协同,加强分管领导沟通,促进形成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政令畅通的良好氛围;支部协同,在支部间开展相互督查,加强支部学习、交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小组协同,完善部门干警轮岗制度,加强部门干警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

市检察院“矩阵式”党建工作方法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多项检察业务指标创马鞍山历史新高,步入全省先进行列。2016年12月,市委书记魏尧来院调研,对市院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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