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工作组对区投资促进中心(原区招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区委第三巡察工作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充分体现了区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我中心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忠诚的坚定态度、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迅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带动全中心上下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当天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贯彻区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细化部署,并成立区投资促进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区投资促进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区投资促进中心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表态性发言材料在党内进行通报。中心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积极整改,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压实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马军胜同志主动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督促各股室坚决抓好整改。整改以来,共组织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次党组(扩大)会或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干部职工会。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细化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工作组对招商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125条整改措施,逐项落实第一责任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切实做到整改到点到人到位、落实有序有力有效。同时,制定《巡察整改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表》,坚持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核实销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机制等层面找原因,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一是立行立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迅速查核,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对能够马上改的,不等不拖、迅速行动,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完成即知即改工作。二是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以点带面,着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各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研究制定完善中心党组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政务工作制度、效能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关于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促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总目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平台开展各项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等为学习资料,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全单位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高度。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奔赴新罗区防疫战斗前线,党员先上、全员参与,前往西陂、南城、适中等镇(街)参与社区、村居、企业防疫排查宣传及复工复产工作17人、共约210天次。二是以行促改。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职能,起草制定《2020年新罗区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的对策建议15条,明确了招商方向和目标任务,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区政府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关于落实区政府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股室职能。优化调整内设股室职能,详细明确综合股、招商引资股、项目开发股、投资服务股、区域协作股的工作职能,调整部分股室负责人。通过调整优化,明确职能,消除工作盲区,强化全体干部责任意识,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完善项目推进制度。制定出台《重点项目推进制度》,明确重点项目对接服务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目标任务,实行每周更新进度,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推进会,会商项目推进情况,并积极对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
(3)关于“对镇(街)、部门招商工作的指导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沟通。搭建纵向、横向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微信群,加入全区20个镇(街)、60多个区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区投资促进中心全体干部,发送产业招商目录、“9 2 1”优惠政策、实时招商动态等,有效指导提高招商引资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培训。今年以来,围绕“攻坚2020”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开展2批次业务培训。3月17日,牵头组织召开镇(街)、区直部门、九大产业招商组(含海内外乡贤招商组)、24个分队共计50多人参加的培训会议,对新出台的“9 2”招商政策进行专题解读,聘请福州、市直有关专家讲授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产业发展等业务知识。5月6日,组织召开视频培训会,聘请国务院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知名专家,通过远程视频对区四套班子副职领导和区直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80多人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下经济政策走向的相关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强化宣传。今年以来,高度重视“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更新工作,共发布我区产业目录、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要闻、经济发展前瞻等信息30多条,阅读量达7000余次,依托微信群、朋友圈的辐射作用,宣传效果显著。
(4)关于“老好人主义”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即改。从2019年8月份开始,区投资促进中心对镇(街)、区直部门上报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考评标准执行,否定和压实不符合考评标准的项目,2019年8-12月,否定不符合考评标准项目10个、压实项目数据29个。2019年度,全区共有5个单位上报的项目达不到考评标准,最终认定未完成任务,并将考评结果如实上报区领导和区直相关部门,应用于5个单位2019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二是优化考评办法。2020年3月26日,区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区委研究出台《新罗区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科学地优化方案、分配指标、设置硬性条件,有力调动全区从上而下抓招商、引项目的积极性,为招商引资考评工作提供明确的考评标准。三是规范考评管理。2020年制定出台《关于新引进开工建设项目的认定程序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项目认定程序和标准,严格落实项目审核关。严格要求投资业主、服务单位对项目报备表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2020年1-4月,否定不符合考评标准项目12个、压实项目数据17个。四是强化考评监督。一方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2020年以来,共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同志一同下乡核实新引进开工建设项目6次,对新项目认定特别是总投资额的认定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按时按量、保质保量开展“攻坚2020”招商引资专项行动,主动接受专项督查考核组督查,实事求是,将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对各镇街、部门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
2.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走过场,存在造假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事项,规范学习管理、学习组织、学习形式。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区常态化制度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会议和规定精神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三是即知即改严肃会风。从2019年10月份开始,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严格实行与会人员签到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针对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造假问题,2020年4月30日,党组对记录人、签到表保管人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强国”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分完成“学习强国”平台每天的学习任务,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促进理论业务水平提高。巡察整改以来,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单位学习强国分数共9次,本单位个人平均得分位居建设系统各党组(支部)前列。二是提高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下发新版《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读本,要求学懂弄通学习内容,并于5月18日进行测试,8名党员得分均达九十分以上。三是有机开展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两学一做”学习活动4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实现党组、支部、个人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有机统一,提高了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了理论业务水平。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研究下发《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等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全体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在新的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党组书记、主任马军胜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瑜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个人述职报告,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与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即知即改补缺补漏。自整改以来,通过党组(扩大)会、班子会就意识形态专题工作研究部署了3次。严格审查了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关于舆论阵地管理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舆论阵地工作。制定本中心《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核“三审”制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和各微信工作群等宣传主阵地的选题管控和内容监督,由党组书记担任新闻发言人,并配备网评员3人,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提高舆论阵地管理水平。二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要求,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需要学习、转发、阅读、宣传的内容,着力提高舆论宣传的时效性、有效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贯彻执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思想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内容包括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工作人员守则、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等内容,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在最新的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党组书记、主任马军胜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上裕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整改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长分别签订,实现层层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到人。
(2)关于廉政风险点摸排、防控“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风险排查。在2019年底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点排查,每位干部职工都提交“个人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按照岗位进行了详尽、细致的风险排查,并明确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尤其是在资金下拨、对下考评、项目入园、项目谈判、项目策划、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强化党组领导。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召开党组会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研究决定,逐个表决、逐人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三是推动建章立制。修订《新罗区产业园区项目入园评审办法》《关于新引进开工建设项目的认定程序和标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园论证、对下考评工作方法、程序和标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确保与项目业主的接触洽谈、商务谈判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各类工作程序。
(3)关于工作纪律涣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照新出台的《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外出的人员主动报备,并做好外出去向登记;综合股认真做好人员去向管理工作,严格做好出勤、下乡、加班、去向等汇总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适时在单位公告栏公示考勤情况。二是考勤纳入绩效考评。出台单位二级绩效管理办法,把考勤结果作为二级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管理,实现考勤与绩效挂钩,奖罚分明。2020年4月30日,党组对2019年6月多次未签到的倪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2019年9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教育警示片《蜕变的初心》;巡察整改以来,由党员领导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共5次,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建立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明确规定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在支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以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并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5)关于文件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错误表述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2017年、2018年招商局发文中存在的错误表述进行了纠正。二是建立审核制度。修订《文电办理制度》,明确发文原则,紧扣发文程序,按拟稿、审核、签发、登记编号、打印装订、盖章、存档、分发程序进行办理,综合股全程把关。三是落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逐级审核、层层把关,根据班子分工进一步明确发文审核责任,党内发文的由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负责,综合业务发文的由分管综合股的领导负责,最后报主要领导审定。
5.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区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提高党风廉政站位,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每年进行至少2次廉政谈话,不断传导压力,增强防范力度。4月开展了2020年第一次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并用专门的记录本做好记录。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2号文精神和各项廉政制度情况,针对公务接待、大额资金使用、项目策划、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入园论证、项目考评等廉政风险点开展督导,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定期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关于发文造假,存在一号多文、文号颠倒、空号发文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文电办理制度》《内设机构职能划分及人员安排》等文件,组织开展文字处理业务自学,牢记发文原则、程序,指定综合股专人负责发文管理、审核,严守发文规范,提高文字处理水平,实行一文一号,杜绝空号发文,并详细记录发文情况。
(2)关于会议记录杂乱、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综合股股长进行了调整,确定了适格记录人负责会议记录;对错误的表述进行自查,并及时纠正。二是完善会议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会议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事项,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记录,根据不同会议内容记录在不同的记录本中。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提高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3)关于巡察期间提供材料前后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文字处理业务自学,强化文件管理职能,严肃对待文字工作,详尽细致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落实责任。实行专人登记管理,严格规范发文程序,按序编号,做好审核工作。
(4)关于述责述廉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厉批评立行立改。在巡察反馈后,主要领导在党组(扩大)会上严厉批评了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不严肃的部分班子成员,组织学习述责述廉有关文件精神,督促班子成员开展述责述廉报告自查工作,按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编写,第一时间完成了2017、2018年的述责述廉报告纠正修改完善工作。二是严肃对待付诸行动。2020年4月1日,党组召开2019年度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会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着手,按照述责、点评、评议程序开展述责述廉,各位党员领导严肃对待,按照规定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均加入“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并做好整改工作。4月17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就述责述廉不严肃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
①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针对2018年4月26日接待厦门某某公司超标准陪餐问题和4单违规异地接待进行整改,清退餐费969.17元。2020年4月30日,党组对上述接待审核把关不严的会计廖某某、出纳洪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置。二是认真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分管招商引资的领导,以及招商引资股、综合股的同志,认真学习《新罗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区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做好招商引资公务接待工作。三是完善接待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明确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单一函”“一事一接待”“一函一餐”等硬性规定;同时加强本单位公务接待的全程监督。
②关于违规公款购买烟、茶叶、酒、土特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克己奉公意识和财务知识水平,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长城,从职业本能上拉起违规红线,杜绝违规使用公款现象。二是完善财务制度。修订《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金使用,清除公款使用监督盲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费用报支,定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自巡察反馈后,先后组织传达通报清风正气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良习气的正反面典型案例3次,对干部职工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发放绩效奖金。凡涉及绩效奖金、津补贴等发放,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津贴补贴发放政策和标准,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定方案,并提交班子会、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二是立行立改做好清退工作。巡察前后,对违规发放“6·18”考评奖、项目落地攻坚战役绩效考评奖、招商引资考评奖共计39.0696万元,除已离职的临聘人员4人、已退休患癌症外单位人员1人、服刑人员1人未清退外,已完成全部清退工作,共清退36.9846万元。
④关于公务用车管理问题异常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学习《进一步规范完善新罗区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和办法(暂行)》等有关公务用车规定,严格规定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租车费用的报销事项。二是落实整改。巡察组入驻前后,通过自查自纠,已清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产生的费用21600.72元。三是规范管理。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办法,明确用车理由、条件、范围,用车人在公务用车平台提出用车申请,并经综合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
⑤关于超标准发放考务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分管领导组织综合股股长、文秘、会计、出纳认真学习《关于各类教育教务经费支出项目和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劳务费等执行标准的通知》(闽财行〔2016〕8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龙财行〔2016〕22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招聘人员面试事项进行对照,招商服务公司副总经理招聘面试劳务费发放适合按照龙岩市财政局、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龙财行〔2016〕22号)文件精神执行。二是扎实开展此类工作。在今后的招聘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招聘面试程序规范设置岗位,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确保各个岗位无缝对接,不出差错,规范顺利完成面试工作。三是严肃对待反馈结果。在反复研究《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凭证、附件的完整性,确保报账无误。
(2)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①关于私设小金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按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坚决杜绝现金领取不入账的小金库行为现象发生。二是由原区招商局局长邱某某向区纪委监委作出情况说明。
②关于虚列开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和国家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提高规范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的认识。二是提升支部活动经费管理水平。修订《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员活动经费申请、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三是即知即改严肃处置。在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清退该活动经费1200元,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发出《关于对林某某等五位同志谈话的通知》,2019年12月17日,中心党组对林某某等五名党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提醒谈话。
③关于费用报支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报支程序。认真学习公务出差差旅费用报销、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差旅住宿费标准和交通费报销、培训费等相关规定,仔细审核费用报销凭据,规范各项费用报支。二是做好自查整改。在巡察组入驻期间就通过自查完成整改,相关人员已清退2013年至2016年期间的差旅费超标款10815.16元。2020年4月30日,中心党组对费用报支审核把关不严的会计廖某某、出纳洪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④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由分管领导组织综合股干部职工,学习《新罗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二是落实整改。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台账与实物核对,规范资产处置、申购等程序。并对按规定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入。
⑤关于违规向企业申请项目工作补助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普及财务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从反腐倡廉的高度督促全体干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绝不违规向相关企业申请项目工作补助经费。
⑥关于挤占专项资金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财经纪律,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督等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各项专项资金。二是合理申请专项资金。积极通过向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的方式,解决专项工作经费不足问题,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⑦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提高业务知识水平,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二是严肃整改清退。在巡察组入驻前后,通过自查并清退2013年、2014年由工会发放的过节费及子女升学慰问金40600元;清退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不属于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接待费、购买凉茶款共计1738元。
⑧关于项目策划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策划风险排查工作,就近年来项目策划工作,从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分配、组织实施过程、上报市直有关部门评审流程等方面开展摸排。二是认真做好2019年度项目策划扫尾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定程序将项目策划补助经费发放给有关镇街、区直部门等。2020年,按照区政府的工作分工,全区项目策划工作由区重点办组织实施。
(3)关于项目工程发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新罗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提高依法依规采购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项目,均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执行。2019年10月,党组研究决定将2019年第十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新罗区产业馆设计和制作宣传片事宜,委托第三方中介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评选中标方,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既节约了工作经费,又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
8.关于监督责任存在缺位,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职能,围绕三项监督清单开展全方位监督。一是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认定监督。从2019年12月开始参加对镇(街)、区直部门上报的招商引资项目现场认定工作,对项目总投资额的认定重点监督把关。二是开展会议及日常监督。参加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等,并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监督。三是开展专项监督。开展两节期间监督和“1 X”等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5月18日,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意识。按照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宏伟目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理念,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是细化党建措施。明确党组书记、主任马军胜同志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安排,确保完成各个阶段的党建任务。
10.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关于党组工作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多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党内法规,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并重新调整党组班子分工。二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党组工作制度》,及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须按程序报党组会研究决定,切实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先后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研究职能调整、股级人事调整、重大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单位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研究讨论、表决通过等程序集体商议决策执行。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研究需要党组成员表决时,均采用其他成员先行表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进行表决,并规范会议记录,将会议议程、发言、讨论过程、结果详实记录。
(3)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在民主生活会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意义,进一步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完善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修订《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马军胜同志均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并逐份签字。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党组成员们敢于查摆问题、当面提出意见,“红红脸”“出出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修订《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事项及要求。两次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修订《党组工作制度》,文件中的党组议事规则明文规定十三类“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议定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落实整改。中心党组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对2019年度35个入市级库新策划项目补贴经费严格把关,要求经党组会研究表决通过后方可拨付给有关策划单位。
1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关于党组职责弱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党组议事规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自巡察组入驻以来,党组组织10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强化作用。出台含《党组议事规则》在内的《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2020年以来,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三是落实制度。2020年以来,严格把党组会与班子会分开召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杜绝用班子会代替党组会议事现象。
(2)关于股级职务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研究有关人事任免文件,修订《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任用干部原则、程序;今年3月、4月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股级干部调整事宜,从实际出发优化各股室职能和配置,目前已将股级职务任免报告上报区委编办、组织部审批,待通过再进行任免。
(3)关于临聘人员招聘不够公开透明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人事管理制度》,明确聘用编外人员由党组研究决定,由综合股按规定公开招聘,并办理劳务派遣委托管理手续,同时做好管理工作。自2017年6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后,单位未再招聘编外人员。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把编外人员的招聘录用事项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并通过社会公开招考方式择优招聘人员,将有效避免优亲厚友、照顾熟人现象发生,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方式、年限、程序等,确保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优化调整股室负责人。2020年3月2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对4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股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5)关于借用人员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自2020年2月1日起,王文汐同志结束借用关系,回归原单位。二是规范借用管理。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借用区招商服务公司5位员工到本单位共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于2020年2月25日正式到岗。三是完善借用制度。修订《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借用人员,并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给予办理借用手续。
(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档案建档和管理,着手开展整改工作,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会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或提供有关个人材料,限期补充完善缺少部分,确保个人档案完整性。
12.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改正“两学一做”学习独立开展不妥做法,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平台,融合开展“两学一做”各项学习活动。二是规范开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规范学习记录,使用专用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及会议议程。
(2)关于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抓好支部党建工作。一是强化思想学习。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和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出台党建制度。制订《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确定主题党日的时间和内容。三是加强支部管理。党支部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提交上级党委调阅,确保每季度1次。
(3)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党费缴纳、使用和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二是规范党费管理。规范支部党员党费信息管理工作,改正每月按照工资调整情况收取党费的做法,按半年核对调整一次党费缴纳基数,继续每月定时缴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并按规定公示党费收支情况。
(4)关于党员队伍带头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共产党员担当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行动上走前头、当先锋、做表率。一是疫情防控当先锋。今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按照共产党员先上的原则,第一时间安排党员干部下镇(街)、进社区,参与基层一线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化担当讲党性。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精神。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业务中,党员要保持更加认真的工作态度、更加敬业的职业操守,不断学习更新经济建设、项目管理知识等,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勇挑重担、敢于作为。
13.关于干部缺乏担当作为精气神问题
(1)关于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壮大优化队伍。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借调区招商服务公司人员5位80后、90后同志到单位工作,有力充实了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力量,为投资促进中心工作团队注入了新的活力,解决目前单位在编人员年龄老化问题。二是强化人事管理。狠抓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不换状态就换人”的强力举措,发文《内设机构职能划分及人员安排》,重新调整了部分人员岗位。同时,修订《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办法》《优质服务工作制度考核办法》,拟定二级绩效发放标准与规定,实施绩效与业绩挂钩,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三是推进干部年轻化建设。因干部调动、退休等原因,针对岗位空缺情况,目前正在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协商,拟调入或公开招聘新干部入职,补充新鲜血液,解决单位人员年龄老化与活力不足问题。
(2)关于工作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区委编办印发《关于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股室职责,完善《内设机构职能划分及人员安排》,进一步明确股室职责、划清职责边界。二是强化业务管理。实行周一例会制,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分管领导、各股室股长汇报工作进展和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主要领导点评总结推动,会商讨论、集体决策,形成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增强凝聚力。从去年8月区委巡察入驻以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沟通、消除隔阂,发扬团队精神,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凝心聚力,形成上下同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单位战斗力大幅度提高。二是完善制度提升战斗力。组织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党组工作制度》《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从制度上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提升领导班子战斗力。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情况
14.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到位。2018年省委巡视组调阅了区协作办、区五大战役办账户(区协作办账户于2017年5月29日注销、区五大战役办账户于2016年9月20日注销)后未反馈整改意见,因此我单位未将区协作办、区五大战役办纳入整改范围。去年区委巡察期间,中心党组马军胜书记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巡察工作认识,组织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共清退区五大战役办、区协作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96333.61元。2020年5月18日,区纪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15.关于相关津补贴清退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及整改期间,积极组织清退2016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招商引资考评奖共计25.66万元,其中,巡察整改期间,共陆续追缴0.25万元。二是持续整改。不断加大催缴力度,继续采用短信、电话、发函等方式催促相关人员清退剩余津补贴,尝试采取面对面沟通疏导、做通相关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心党组依规依纪处理处置相关人员10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警示谈话1个、提醒谈话7人;区纪委监委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第三巡察工作组和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维护投资促进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投资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31482;通信地址:新罗区东城街道军民路2号国芳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xlqzsj@126.com。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