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要做到“四责”(党建工作四个责任)

党建工作不是无形的,而是处处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的。党建也是生产力,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已成铁规。党建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努力做到“四责”,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明责——党委书记要担当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做到管工作就要管党建、管安全、管廉政。党员干部层面,要在明确责任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履责——履职尽责需要主动作为,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转变工作思路,只有敢想敢干,敢为人先,才能够为推进党建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督责——抓党建工作要依法合规,强化党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本单位的执行。这是职责,更是使命。

考责——党建不仅要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要可量化。完善党建刚性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党建责任清单,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让职责更清晰,让行动变具体,让效果可丈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1月24日 上午9:17
下一篇 2023年1月24日 上午9: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