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指引 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近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重点针对市(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程序,分别从“决策承办机构、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履行程序、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并制定了常用文书参考样式,对进一步保障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提升决策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济南建设具有重要保障和推进意义。

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指引 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济南市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次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作出批示,目录编制严格履行“部门申报、政府法律顾问商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领导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市委同意”等程序,市政府先后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24个重大事项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每项决策均组织具有相关专长的4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深入研究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累计出具审查意见280余条,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普遍形成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2022年5月13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程序”的要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在“组织法律顾问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并吸收各区县与市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市(区县)政府与市直各部门工作实际需求,历时3个多月时间,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各项流程进行了细化规范,形成了严谨细致、权威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指引》,是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要的工作参考和行为标准,在征求意见阶段,即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充分肯定与欢迎好评。

《指引》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各流程的同时,对决策执行与监督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重点强调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应将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链接,在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各项政府决策更接地气,更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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