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例会管理办法(质量例会管理制度)

3术语

无。

4职责

4.1分管质量副厂长主持质量例会。

4.2质量控制部负责会议的组织、资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下发及会议决议项目的验收、考核。

5内容和要求

5.1参会人员

5.1.1厂长 副厂长 总工程师 总工艺师 各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

5.1.2质量控制部、技术中心、采购部、制造部、销售公司(工厂一体化经营产品质量例会)相关科室负责人 各车间主任 技术副主任。

5.1.3其他邀请人员。

5.2质量例会按产品线分公司委托管理产品和工厂一体化经营产品,质量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5.3质量控制部负责向参会人员通知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5.4会议主要议题

5.4.1上月质量例会决议项目完成情况通报。

5.4.2月度综合质量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包括市场质量信息及生产过程质量信息)。

5.4.3各部门月度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及月度突出质量问题报告。

5.4.4其它需要例会决策议题。

5.4.5厂领导发言

5.5会议纪律

5.5.1指定出席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有事必须请假。

5.5.2会议结束后,质量管理科在2天内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经主管领导签发后下发。

5.5.3每月12日前各部门需将决议项的完成进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质量管理科,决议项目到期完成后,于规定完成时间前2日内附相关完成情况证明材料,经质量控制部部长或质量管理科科长验收,指令人签字后返回质量管理科,不按期回执视为未完成,纳入质量考核。

5.5.4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必须提前打延期报告并经指令人签字同意,并将延期报告送质量管理科备案。

附录1:会议决议项目调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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