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报销制度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派车,自行乘坐公交车的可凭有效发票报销,在特殊情况下经系统总经理(总监)同意后方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电话费报销制度
1. 移动通讯费:所有人员不报销移动话费。
2.固定电话费: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支付话费。个人移动话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挂公司电话。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于新入厂职工,提供住宿,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招待费报销制度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提倡勤俭节约原则处理。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招待外部来客时,需报系统总经理(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
日常业务招待费用标准
(1)因业务需要招待费有关业务单位人员,关联公司相关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餐费标准30元/人,超过此标准的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集团,子公司之间的相互交流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所在地饭堂就餐,无法安排的,按餐费30元/人标准。子公司人员到集团总部办事,招待总部相关人员费用不允许报销。
(3)每月由财务人员编制招待费汇总表,交由法人代表签名确认。
(4)公司人员报销招待费时,需按要求填写招待费用支付明细表,交由财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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