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河北省签订“十一五”农业科技合作协议

  2006年9月26日,我院翟虎渠院长、刘旭副院长及院办、科技局、作科所、植保所、蔬菜所、生物所、资划所、信息所、特产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河北省廊坊市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参观了我院在农交会主会场“十五”期间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特装展示。会议期间,翟虎渠院长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十一五”期间农业科技合作协议。我院植保所、信息所、特产所、农经所还与河北省有关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合作协议。
  院省协议约定,“十一五”期间院省双方将在动植物品种资源与种质创新、生态恢复与资源可持续利用、高效种植业、农业减灾防灾体系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等八大领域加强合作。
  在签字会上,翟虎渠院长发言指出:四年前,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是非常成功,非常有成效的。“十一五”是农业和农业科技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年是“十一五”的启动年,现在再签合作协议,必将推进院省双方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加强合作,对于河北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对于加强我院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高新科技直接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直接支撑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翟院长还强调,省院农业科技合作是双赢甚至多赢的合作。签署合作协议,是新的合作的起点,合作的实效关键在于合作协议和合作项目的有效组织和实施,为此,双方必须在“十五”科技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合作内容创新,共同推进省院科技合作再创佳绩。
  签字仪式结束后,翟虎渠院长率有关研究所领导和专家赴我院国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检查指导工作。翟虎渠院长对园区工作给予好评,同时希望园区能够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最后,翟院长与有关专家一起参观了由我院协助规划的当地文明生态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样板村——伊指挥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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