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科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农科院委托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广西农科院
2020年4月15日

 

附件: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农科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GXTZ-ZB-2020第(74)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广西农科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农科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74)号。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南宁市。
        二、采购内容:(1)本工程为:广西农科院蔬菜所科研展示基地建设-科研展示大棚及附属设施;(2)仓库及育种材料处置室附属设施工程:建筑层数: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35m,占地面积367.44㎡,总建筑面积574.29㎡。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及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3)科研展示大棚附属设施工程:仅为基础以上大棚主体钢结构,总建筑面积1904㎡。(4)工程主要内容为: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陆仟伍佰玖拾叁元零柒分(¥1986593.07元)。
        三、供应商资格: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列入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建筑工程专业类别的中标施工单位范围,且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4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大厦1号楼507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⑴授权委托书原件;⑵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委托书原件。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4月27日10时00分前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市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逾期不受理。响应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7日10时0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市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转出并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名称)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银行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转账时应在“用途”栏里写上项目名称或编号)。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联系人及电话:欧科长  0771-339483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市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曾小玲0771-2856206。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机关纪委   0771-3245072。
        十、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xtzfz.cn/)、广西农业科学院http://www.gxaas.net/。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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