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各购房户:
现定于2015年12月16日(周三)上午8:30在我院学术交流中心一楼2号报告厅组织认购科苑小区(二期)的停车位使用权,认购顺序按照12月4日抽取的选房号依次进行。
请各购房户携带停车位预付款发票原件和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认购车位的受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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