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部制定了《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8年12月15日由部领导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二、投资规模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的估算规模确定。
项目估算规模应当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要求,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
三、投资决策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
投资决策应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评审和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建设管理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建设标准,避免浪费和资源消耗。
五、资金支付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渠道和方式执行,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地到位。
项目完成后,应当严格执行相关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
六、其他规定
本办法中的具体规定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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