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根据《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定》和《贵州省预算管理单位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贵州省政府批准,制定了《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贵州省政府财政拨入,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包括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先锋岗、开展社区建设等。
二、经费使用
1.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2.用于志愿服务的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3.用于社区建设等活动的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4.用于其他支出的经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并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经费管理
1.党建活动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进行预算,并报当地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
2.党建活动经费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经费预算、支出、报销等程序,并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3.对于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附则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经费来源
3.第三章 经费使用
4.第四章 经费管理
5.第五章 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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