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资金扶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法律法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主要职责
1. 制定基金预算和分配方案,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基金的具体数额和用途;
2. 扶持开发区内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发展;
3. 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和资助,对科技创新人才进行奖励;
4. 对开发区内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基金预算和分配
1. 基金预算由开发区政府制定,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基金的具体数额和用途。
2. 基金预算分配由开发区政府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对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
(2)对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
(3)对开发区内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费用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四、资助对象
1. 资助对象是指在开发区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 资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开发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科技创新项目,并符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
(3)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
3. 资助对象可以向开发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资助。
五、资助项目
1. 资助项目是指在开发区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完成的科技创新项目。
2. 资助项目应当符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并经过开发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评审和批准。
3.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根据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
六、奖励对象
1. 奖励对象是指在开发区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 奖励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开发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科技创新项目,并符合基金奖励项目的申报条件;
(3)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
3. 奖励对象可以向开发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奖励。
七、奖励项目
1. 奖励项目是指在开发区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完成的科技创新项目。
2. 奖励项目应当符合基金奖励项目的申报条件,并经过开发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评审和批准。
3. 奖励项目资助金额根据奖励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
八、监督和管理
1. 开发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使用合法、公正、透明。
2. 开发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和条件。
3. 开发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的使用公正、合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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