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批准实施。该办法明确了金融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为金融工会组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依据。
一、开支范围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主要用于金融工会组织的各种开支,包括:
1. 工会会议和活动开支;
2. 工会组织经费开支;
3. 工会会员福利开支;
4. 工会宣传、报道、出版开支;
5. 工会办公经费开支;
6. 其他与工会工作有关的开支。
二、开支标准和程序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的开支标准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金融工会经费开支应严格按照《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虚报、谎报或冒领经费。
三、其他规定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还规定了金融工会经费的其他规定,包括:
1. 金融工会经费必须主要用于金融工会组织的工作,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2. 金融工会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虚报、谎报或冒领经费。
3. 金融工会经费开支的审计、监督必须由金融工会组织或其委托的审计、监督机构进行,不得由任何个人或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金融工会组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保障,也为金融工会组织提供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财务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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