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XXXX工程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中XXX分部
二0一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工程质量总方针 2
第三章 管理机构 2
第四章 工程质量责任制 7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9
1. 质量检查制度 9
2. 施工组织编制审批程序 9
3.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1
4. 技术交底制度 13
5.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4
6.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15
7.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5
8. 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15
9. 样板引路制度 16
10. 施工挂牌制度 16
11. 过程三检制 16
12. 质量例会制度 17
13. 质量否决制度 17
14. 计量管理制度 18
15. 质量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8
16. 成品保护制度 19
17. 培训上岗制度 19
18.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20
1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20
20.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21
21. 质量保修制度 21
第六章 质量管理其他要求 22
1. 源头质量管理 23
2. 过程质量控制 23
3. 闭环管理 24
第七章 考核办法 24
第八章 附件 25
XXXXX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则
1、为强化和规范本项目部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3、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业主下发的节点工期要求,同时保证项目施工质量。依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逐级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中铁七程[2009]298号)文件、《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办法》(中铁七五安[2016]63号)文件、《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逐级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中铁七安[2009]62号)、《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赔偿暂行办法》(中铁七劳[2005]90号)文件要求,特建立本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制定本办法。
4、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 工程质量总方针
1、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1)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工程环保达标;
(5)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 管理机构设置
1、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成立质量管理体系框图(见下页)
(2)质量管理分工表:详见附表1
(3)各岗位职责及权限
项目经理职责:项目工程质量全面管理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及监督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关键工序的卡控及一般工序的抽查;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职责的分工及考核,制定各阶段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及等级划分,并确定各等级质量控制重点及执行人;重点部位的盯控、培训及交底,组织各专业的接口对接,设计问题的解决,监督过程试验检验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控制措施。项目副经理:按照质量卡控重点及指责分工,负责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督促实施及监督。
部长及副部长:负责质量管理系统正常运转工作的日常检查,技术主管及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的监督,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材料计划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计问题的沟通解决,现场质量问题的收集汇总及解决,并及时逐级上报。组织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及相关配合单位的对接。
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讲解,材料计划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及指导,过程中技术资料督导及组织编制,技术人员的分工及日常工作安排,配合现场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对现场出现的问题逐级及时上报。
技术员:参与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验收;施工过程中,按照工序质量控制要点进行过程质量控制,进行材料计划、施工技术交底编制及交底实施过程监控,报检验收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收集成品、半成品验收数据,参与质量问题分析会。
施工员: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过程落实盯控,现场文明施工整理及日常检查。
第四章 工程质量责任制
1. 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分详细工表,详见附表一。
2. 工程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 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 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 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 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 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质量主管责任人质量责任: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 技术员质量责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 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
(3) 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 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 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5. 安全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6. 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责任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 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 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7. 材料员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检查制度
(1)质量检查内容有工程质量情况、质量制度执行情况、质量岗位责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资质水平情况、质量问题纠正情况等。
(2)项目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主要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并将检查结果上形成技术质量通报,限定时间整改。
(3)质量检查依据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着“质量为本、 精益求精”的指导方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检查中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4)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加强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
(5)树立质量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设立质量监控公布栏,及时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偷工减料、违反操作规程的集体和个人处以罚款,同时张榜公布。
(6)加强对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及时。对质量资料不完善的部门和项目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7)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纠正解决,并将现以纠正的记录,如整改后的照片,提交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查验。
2. 施工组织编制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是实现科学管理,达到优质高产,降低消耗,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企业信誉的主要技术管理措施之一。
(2)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公司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资料编制。
(3)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上级规定的技术法规,集团公司和业主各项有关规章制度,达到科学地组织施工。
②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尽可能多创优良工程。
③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尽可能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好劳效,降低材料消耗,降低工程成本。
(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要求
①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特点、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条件、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施工程序、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阶段划分、安全施工计划。
③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④施工进度计划应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预制品订货和需求计划、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⑤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施工现场准备、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
⑥施工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平面图说明、施工平面图、施工平面图管理规划。
⑦施工平面图应按现行制图标准和制度要求进行绘制。
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护环境的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⑨各类专项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编审及实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总监理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批准。
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编制送审。主要或重点工程、结构复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③施工活动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如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引起施工组织设计较多的变更,应及时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
④在施工活动中应经常检查对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因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个人责任。
3.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图纸会审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搞好图纸会审,对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提高工程质量以及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领会设计意图,保证按图顺利进行施工具有重要作用。
(2)图纸会审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参加会审。
(3)图纸会审之前,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预算、质量等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提出问题。
(4)工程图纸会审,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员、技术员、预算员、质量员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重大工程的图纸会审还必须有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5)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质量标准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规定。
②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条件,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③推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说明及要求是否明确,能否保证施工质量。
④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⑤各种图纸中的轴线、尺寸、标高是否相符,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⑥拟建建筑物的定位依据(坐标、方位和标高)是否标定、明了。
⑦地质分析资料和地质剖面图是否一致和具有代表性,钻孔密度、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有无问题。
(6)图纸会审的程序
①由建设单位确定会审时间、地点,通知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参加,并主持会审会议。
②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分工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③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中的疑问、意见或建议应逐条讨论研究,并取得一致意见。
④对暂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技术问题及需要设计另行补图的内容,应定入会审纪要,并注明商定的答复时间。
⑤会审结束后,将会审纪要整理成文,交设计和建设单位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打印,分发各有关单位。
⑥当工程规模大,进度紧或设计单位来不及将图纸全部出齐时,可采取基础和上部结构、装修分阶段会审。
(7)图纸会审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8)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变更提出人或文件变更提出部门负责人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
(9)文件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发出后,由资料员将文件变更通知书办理受控手续、按原发放登记表的名单发放原文件的持有人,持有人收到变更文件后,在原文件中用钢笔或圆珠笔作出明显标识或换页,注明更改生效日期。并将变更通知单附后。
(10)工程设计变更和联系单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修改后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版文件应由资料员按“文件发放登记表”的记载,将各人的作废文件收回并记录封存,资料员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统一销毁,需做保留用的作废文件、本单位资料员加盖“保留资料”印章后方可留用。
(11)重要的部位或有重大的设计变更的应要有审图机构的审图章。
4.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2)技术交底的时间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2)技术交底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不得后补。
(3)技术交底的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并及时归档。
(4)技术交底程序
①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技术主管交底,技术主管向技术员交底,技术员向承担施工任务的下属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②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班工人作业的班组长,班组长应以身作则,带领工人进行正确作业。
③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内容完成后应进行讲评,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要随时检查,确保交底内容落到实处。
(5)技术交底内容
①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
②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交底一并进行。
③分部分项(工序)的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预防等)。
(6)技术交底的实施和要求
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者应当督促其下一级的实施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交底,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编写者签发。
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编写施工方案,并向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
③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情况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切忌照抄照搬。
④技术交底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有针对性、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5.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材料采购必须有采购计划,其计划明确注明所采购材料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提报日期、进场日期等要求。
(2)采购材料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对一些重要产品、新产品须有省级以上颁发的推荐准用证书。
(3)材料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必须同材料一同进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应对合格证逐一检验,对国家、省规定的双控产品必须按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施工前出数据,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
(4)材料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库内材料按品种、类别分规格摆放,库外材料要选择地势高、通风干燥的场地存放,要做到下垫、上盖、堆放整齐。
(5)对超出有效期或有异议的产品应及时送往检测单位检验。
(6)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要层层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6.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1)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权利、职责和义务,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并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
(2)分包合同中各项条款和附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所制定颁发的质量要求和规定,并应详尽地与分包交底。
(3)建立调度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档案制。
(4)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在总承包“自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专检”,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5)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分包施工单位予以检验,确保产品达到优良等级。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总承包商的工作失误,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现象发生,使监理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6)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的设备、材料、器具均向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试验检测,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7)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
(8)对分包单位的协调
①责成分包单位所使用、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征得业主代表和总承包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和使用劣质材料。
②责成各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大纲,编制实施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保体系,确保大纲所规定的总目标的实现。
③以各个指令,组织指挥各分包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作业生产,协调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来追究各方的失责,尽可能地减少、降低施工中出现的责任模糊和推诿扯皮现象,而贻误工作。
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教育,提请分包单位增强对产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完工产品对业主负责,使产品不污、不损。
⑤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奖优罚劣。
7.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健全和符合标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隐蔽工程划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前一道工序没进行验收,后一道工序严禁施工。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监理单位验收,重要工序部位必须有设计单位、勘察等单位参加验收,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应完整保存隐检验收记录,以备验收和备案检查。
8. 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质量验收评定。
(2)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班组自检员参加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上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定。
(3)分部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技术员、班组自检员参加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4)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验评工作。
9. 样板引路制度
(1)施工全过程实行“样板操作法”。
(2)施工前向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使其明确质量等级标准。
(3)主体施工首先施工的为样板达标,首件完工后,经项目经理、技术员验核达标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4)外装饰先做样板墙,经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认定符合预定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5)内装饰饰先做样板单元,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6)暖卫、电气工程先做样板活(样板件),达标后按照样板施工。
10. 施工挂牌制度
(1)施工班组要做到“四定”,定人、定岗、定施工部位、定质量标准。用“四定”考核每个人的工作质量。
(2)将操作者姓名、检查数据上墙,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对重点施工部位建立操作者档案,记录操作部位、操作者姓名、质量状况等。由技术员填写、质量部门认定,存档保存。
(4)单位工程竣工后,在明显部位镶嵌永久性大理石竣工牌。
11. 过程三检制
(1)工程质量检查施工班组做到天天检,专职质检员做到项项检,质量管理人员工序检。
(2)施工操作者应对自身的操作质量负责,对当日完工的产品进行自检,施工班组对当日完成的项目互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质量。
(3)上道工序完工后,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工序间交接检验,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验收,监理签字认定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分项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分项工程检查评定,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并上报监理验收,监理签字认定合格后生效。
12. 质量例会制度
(1)制订质量例会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保证施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提高。
(2)质量例会应以项目工程为单位,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
(3)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质监员、安全员、各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4)质量例会的内容应包括:通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质量问题的原因、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推广交流新的施工方法、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布置等内容。
(5)全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6)质量例会必须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逐条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归入工程管理档案。
(7)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定的实施。
13. 质量否决制度
(1)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凡自行采购或业主提供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时,检验、试验人员会同材料保管员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识,采取封存或隔离措施,防止误用,同时对不合格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涉及的范围和数量等情况作出记录,并报告材料员和分管领导。
(2)不合格品的处置,进货不合格品一般做拒收、退货处理,材料员和施工员做好记录和标识。
(3)操作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操作者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立即返修至合格,不能返修或返修困难以及构成质量事故的,应立即由组长向质检员或施工员汇报,停止本工序施工,作好标识等候处理,在未作出处置决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事故处理后,应以书面形式或报告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情况。
14. 计量管理制度
(1)单位计量员负责本处所有计量器材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计量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损坏的计量器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4)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校对过的量具;
(5)计量器具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转借;
(6)计量工具要建立台帐。
15. 质量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为确保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对文件记录、管理能做出有效反应制定如下制度:
(1)文件按要求进行分类并编号:1)质量体系文件2)项目质量计划3)技术文件4)外部文件5)来自使用方的文件6)合同文件。
(2)文件的编写和审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文件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写、报请公司总工批准。
(3)文件的发放:由资料员填写文件发放审领审批表,经文件管理部门领导同意,按发放范围发放。
(4)文件的领用需在“文件发放登记表”签名领取。
(5)工程队资料员填写好收文登记表,将收到的各类文件进行登记和编号。
(6)文件的变更,文件需要更改时,应文件更改人书面说明更改的原因。
(7)文件的换版和作废:文件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修改进行换版或作废,资料员按“文件发放登记表”收回作废文件统一销毁。
(8)文件的管理:1)临时借阅的文件,需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资料员填好借阅登记“原版文件不得外借”2)资料员每季度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核查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及时收回公司调职人员手中的有关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16. 成品保护制度
(1)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工序交接时,应对上一道工序成品进行检查成品是否完好。若在下一道施工中损坏上一道工序成品,则由下一道工序无条件修复。
(2)加强现场保安工作、非施工人员不许进入现场,以防人为有意破坏。
(3)I级成品保护必须在施工计划中作出安排、消除一切不利于成品保护的因素措施,在实施中应定期检查,修正和完善,确保零的缺陷。
(4)土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安装预留(埋)的管线、孔洞应加以保护,严禁人为地堵埋等野蛮行为发生,否则给予500-1000的罚款。
(5)项目负责人对土建、安装要经常协调,在作业时对成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因需要在室内,外局部进一步进行清扫,除污或进行其他项目作业时,不得产生可观性粉尘、烟雾、水渍、液痕。不得损及装饰面和固定设备设施。
(7)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严禁随墙(建筑物)顺靠和停放,以免损坏装饰面。
(8)材料构件(包括施工机具)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装饰面和固定设备。
17. 培训上岗制度
为了提高各类人员素质和技能,使各类人员具有与岗位所需的知识,资格和技能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特制定以下制度:
(1)对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2)特殊工种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复审计划。
(3)根据劳动力安排做好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对技术或技能、管理职能、特殊技术或操作技能人员的质量意识“三新”技术要经常及时的向施工人员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
(5)培训档案归档作为晋级、评审职称的依据。
18.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好试样《现场移交经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1)取样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取样证。
(2)每批材料到场后及时在监理的见证下按规范要求取样。
(3)砼或砂浆试块的制作在监理的见证下随机取样。
(4)取好的样品在监理的陪同时及时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获得合格的数据报告后通知现场使用。
(5)未经取样合格的钢材、水泥、焊接件等一律不得使用于工程上。
(6)见证取样的材料经检测合格后,应报监理工程师认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1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1)操作者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立即返修至合格,不能返修或返修困难以及构成质量事故的,应立即向质检员或施工员汇报,停止本工序施工,做好标识等候处理。
(2)施工员或质检员在发现工程质量事故时,作好情况记录明确部们,范围并对严重程度作初步判断,并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候处理,并做好标识,在未作出处置决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员或质检员在发现轻微工程质量事故时,立即召集有关施工班组长对工程质量事故作出评估,确定返工或返修的方法,并上报项目部工程部。
(4)对于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负责人召集施工、质检、材料,设备等责任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审议,以确定其范围,严重程度,处置方案等。
(5)处置方案应由与会各方,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共同解决。
(6)事故处理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情况包括内容:事故基本情况、原因分析、责任分析、经济损失、工程返工、返修措施及效果、对责任者的处理、应汲取的教训,预防措施等。
20.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质量问题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达不到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或既定质量目标的问题。
(2)质量问题可划分为严重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①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③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④通过反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处理程序
①对严重不合格品,必须上报生产管理部、总工办,由生产管理部、总工办予以评审,提出处理措施,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限期处置,跟踪复查。
②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并提出处理措施,经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限期处置,跟踪复查。
③轻微不合格品,现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有权按规范或标准处置,出具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人员或生产班组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做好闭合记录。
(5)对于质量问题的出现、调查、处理、复检,要做好书面记录。
21. 质量保修制度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部组织成立保修专业小组,挑选各工种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素质、认真负责、遵纪守法的人员),由各工种项目负责担任组长,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接到甲方通知及时到场进行检查保修。为业主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同时不损失业主的财物。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民用和公共建筑土建主体实行责任终身制,其中屋面防水五年;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为二年;
供热和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工程为一年。
(3)保修范围的主要方面:屋面、地下室、外墙、阳台、厕所、浴室、卫生间及厨房等处渗水、漏水;各种管道渗水、漏水、漏气;通风孔和烟道堵塞;水泥地面大面积起砂、裂缝、空鼓;墙面抹灰大面积起泡、空鼓、脆落;暖气局部不热、接口不严、渗漏,以及其他使用功能不正常的部位。
(4)凡是由于用户不当使用而造成建筑物功能不良或者损坏者,不属于保修范围;凡属由于工业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也不属于保修范围,做到帮助用户进行修理,费用由用户负责。
(5)如果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可由用户提出修改方案,或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返修,费用由用户负责。
(6)在保修期内,不论是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还是使用单位反映的问题,凡属于施工质量而影响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修理完毕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作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第六章 质量管理其他要求
现场施工应加强本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过程控制和闭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受控。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质量卡控重点及等级划分(详见附表2质量卡控重点等级划分表),质量管理保障体系还需要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1. 源头质量管理
① 完善现场质量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对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应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重点控制,并加强流程检查,适时调整优化,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作业队伍认真执行质量工作流程。
②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总公司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加强建筑材料、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 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2. 过程质量控制
① 质量管理保障小组副组长编制《郑州南站项目部质量控制要点》,包含现阶段所有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内容、质量检查要点、质量等级划分及各等级的具体检查人。报组长审批合格后实施,该表应根据现场操作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
② 各工区技术主管根据技术人员分工,安排相关责任人制定工序检查记录表,经一、二、三级检查人商讨确认后采用。
③ 各级检查人按照工序的等级划分对相关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检查验收记录。其中一级检查人需要对关键工序要点进行重点盯控,并对次关键工序及一般工序进行抽查;二级检查人对关键工序及次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盯控,并对一般工序进行抽查;三级检查人应对负责管段内全部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检查记录,各级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④ 一、二、三级检查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检查:现场提问,确定工序负责的技术员对质量控制要点的熟悉程度;资料检查,检查相关验收记录表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工序质量检查,确认质量控制点是否得到落实。
⑤ 每周需制定《本周质量控制计划表》,并按照质量控制计划进行现场质量控制。
⑥每周有质量管理小组对本周的各级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并针对本周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
⑦质量管理小组人员针对工程特点对现场实体进行验收情况公示,并张贴于现场,现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注明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整改人落实整改后进行整改情况填写。
3. 闭环管理
每道工序首件或其他完成后,副组长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工序成品或半成品质量验收,并形成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制定下一步质量控制措施,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同时相关技术人员应督促各作业队伍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或修复。
第七章 考核办法
违反质量卡控要点按照质量卡控等级进行处罚,Ⅰ级卡控出现质量问题及缺陷按照每处每次300-500元处罚,Ⅱ级卡控出现质量问题及缺陷按照每处每次100-300元处罚,Ⅲ级卡控出现质量问题及缺陷按照每处每次50-100元处罚.。出现以下情况单独处罚。
1.相关责任未及时组织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行验收,造成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正式工程中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2.各级检查人未执行自身职责,检查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
3.现场施工中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具体落实人未按照质量控制点进行现场工序质量控制,缺少检查验收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对不交底施工及不按照交底施工全部按照50-100元每次进行处罚;
4.质量分析会召开结束后,制定的下一步控制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的,同时未及时督促作业队伍对存在问题处理修复的,对相关责任予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
5.质量控制点控制不到位造成上级管理部门检查提出质量问题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200-500元不等的罚款。
6.质量管理过程中所有检查均需形成书面检查记录,记录确实1份按照50元进行处罚。
7.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知情不报及隐瞒不报等情况处以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影响情况将从重处罚,必要时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处罚。
本项目综合性特点较强,希望大家落实质量管理控制。本办法以制度约束,对技术人员的现场质量控制进行了要求及处罚措施,但处罚不是目的,通过本项目将我们全体技术人员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请大家正确理解,认真对待。
第八章 附件
附表1质量管理分工
附表2质量分级控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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