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场需求,加快公司新产品推广及产品结构调整进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凡具有新产品研发、革新能力与编制新产品推广鉴定材料及宣传彩页设计等新产品推广相关材料能力的人员均适用于本方案。
二、奖励内容与标准
奖励内容及奖励标准详见下表:
科研、创新与项目申报奖励内容与标准
三、有关规定
1、知识产权必须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审核通过,并下发授权证书的,方可按本方案提取奖励。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知识产权的,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未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自主申报的,公司按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应发生费用的 %奖励申报者。
2、创新成果经公司采纳并验证无误后,由生产部、财务部核算新增效益数额,按本方案提取奖励资金奖励创新人员。新增效益核算周期为一年。
3、研发产品经验证无误后,由财务部依据销售额及本方案相关规定提取奖励资金奖励产品研发人员。
4、依据知识产权或其他方式研发的新产品必须取得推广鉴定证书后方可获得奖励,本奖励中不含推广鉴定相关材料编制的奖励,提取奖励的周期均为一年。
5、确保新产品定型鉴定、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鉴定相关材料的编制质量,须经相关鉴定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鉴定证书或报告后,方可获得奖励。
6、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新产品定型鉴定、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鉴定相关材料的编制工作,不得延误新产品推广相关鉴定申报工作,否则不予奖励。
7、必须积极配合新产品定型鉴定、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鉴定的申报工作,确保新产品取得推广鉴定报告,否则不予奖励。
8、项目申报奖励必须申报成功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奖励。
四、附则
1、本方案经员工讨论、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属***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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