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前不久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开启合作,共建司法碳汇异地认购生态检察机制,通过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探索长三角地区林业碳汇生态修复工作新路径,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此次跨区域多部门协作,确定旌德庙首林场作为碳汇的持有方和开发方,林业碳汇异地认购将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执行碳汇的计量,由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协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
旌德县现有林地面积97.7万亩,活立木总蓄积4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9.2%,林木绿化率73.1%,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旌德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全力推动林业碳汇工作。2021年8月,当地完成全省第一单林业碳汇交易,交易方安徽司尔特肥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买3036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金额14.57万元。
近年来,旌德县检察机关发挥生态检察职能,探索建设“碳汇 检察”生态检察机制,将碳汇认购融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中,通过侵权人购买林业碳汇碳减排量方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实现林业资源公益保护目的。截至目前,旌德县检察院已对2起滥伐林木案向旌德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需认购经核证的碳汇1534吨。
在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损害修复、促成本地碳汇交易基地建立基础上,旌德县探索建立“异地认购碳汇”模式,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更好地将碳汇交易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能。
“两地检察机关建立‘以碳代偿’‘碳汇补偿’生态检察机制,既破解了相关地方土地资源紧张、无地补植复绿问题,又解决了本地补植复绿地少、环境侵权人修复能力弱、生态损害赔偿金‘沉睡’的生态环境修复难题。”旌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祎告诉记者,此举将更好地实现林业公益保护。
旌德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县林长办将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林业碳汇案件,开发一批碳汇项目基地,持续做好庙首林场碳汇一期项目计量监测,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建设,通过碳汇交易提升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开拓空间。(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汪红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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