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印发健全完善-u0026#34;四位一体-u0026#34;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意见(切实做好 健全 完善)

近日,市委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对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作出系统规定,提出了刚性指标。

《意见》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要求。《意见》重点吸收了省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修改后的《党章》,对明确责任、追究责任、问责追责,提出了刚性要求。二是体现了环环相扣的内在逻辑和责任链条。《意见》紧紧抓住“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三个关键要素,注重把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有机统一起来,构建起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链条机制,让三者之间实现统分结合、首尾相接、筋骨相连、环环紧扣。三是体现了保山特点和宏观操作属性。将我市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定到结果运用的实践经验,系统总结成“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并作为文件的主体内容写入到《意见》之中,形成宏观性的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固定下来,呈现出宏观与微观、制度与操作辩证统一的系统思考。

在目标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把党建任务指标化清单化,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确定可量化、可检查、可通报、可考核、可实现、相关联、有时限的基层党建工作核心指标,并分解成若干具体任务,实行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管理,明确相应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各级党组织管党有力。

过程监控方面,《意见》强调,把督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天候管理”。始终紧盯责任清单、项目清单、问题清单等核心目标,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检查通报、党建工作材料报表平时纪实、党建分项指标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和过程分析,并确定相应等次,适时进行评价通报,确保各级党组织治党有方。

绩效评定方面,《意见》指出,把年度考核日常化过程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约谈问责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绩效的科学评定。市委根据定期督查评价通报的情况实行定期分层约谈,并将其作为党建工作问责、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要细化定期督查评价通报办法,充分运用督查评价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定期约谈和问题追责,使过程评价结果真正成为评分评优的依据,确保各级党组织建党有效。

结果运用方面,《意见》要求,把班子成员责任化关联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实绩运用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结果保证。市委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实行综合考评降等次、取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等措施,充分运用基层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全面纳入综合考评、年度考核、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最大政绩”。

《意见》分别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委组织部门、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和党委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围绕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对问责追责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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