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构建“一肩挑”党组织书记三级协同监管体系(党组织书记三个职务一肩挑)

经验做法:构建“一肩挑”党组织书记三级协同监管体系(党组织书记三个职务一肩挑)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县“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比例达到94%。针对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目标任务不明晰、履职不到位、考核评价不精准等问题,**县坚持系统观念,从县、乡、村三级主导职能职责出发,着力“一肩挑”干部选育管用机制,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刚性约束,坚决防止“一肩挑”变“一言堂”,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挑得住、挑得稳、挑得好。

一、县级统筹把总,明晰监管标线

按照提级管理的理念,由县委统筹划出村(社区)“一肩挑”党组织书记监管标线。一是严格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凡进必审”和“负面清单”要求,探索建立乡镇初审、县级联审协同审查机制,确保“一肩挑”人选层层过“筛子”。对审查合格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提出建议,并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严把入口关。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主体责任,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重点检查评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督查结果报县委书记,对发现的问题全县通报,并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督促乡、村两级书记尽职履责。

三是拧紧责任链条。常态化开展“巡乡带村”和离任审计工作,凡巡察乡镇均延伸巡察为数不等的村(社区),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任的,均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会同乡镇开展离任审计。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二、乡级负责实施,亮出监管底线

充分发挥乡镇情况明、底数清等优势,确保直接监督管理无缝覆盖。一是日常考核实现全过程监管。健全目标管理、日常考核、述职评议等制度,由乡镇党委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和执行坐(值)班、工作例会、请示报告等制度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明确“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40%和“基本称职”及以下的给予6个月观察期硬指标,坚决破除“大锅饭”式惯性思维。二是多方协同实现全方位监管。强化组织监督,乡镇党委书记每半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了解思想动态、问题困难等情况;强化纪检监督,提升线索排查处置效率,对违反纪律的“蛀虫型”干部从严从实给予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强化人大监督,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对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馈;强化社会监督,全面畅通群众、媒体反映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完善分析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督促干部履职作为。三是正反双向实现全周期监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由乡镇党委对先行先试、敢作敢为的“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容错纠错、撑腰鼓劲;对工作不力、违反政策纪律的结合18种具体情形,采取警示约谈、组织调整和停职、免职处理等4种方式执纪问责;对工作优秀、实绩突出的在薪酬待遇、发展空间、项目扶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良好氛围。

三、村级主抓落实,细化履责基线

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以村级为主体细化落实。一是严格程序促民主履职。明确凡属村级重大事务都应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决策实施,并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定期公布后备干部培养、党员发展等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定期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和村级财务收支等情况,坚决防止“家长制”作风。

二是三张清单促依规履职。制定村党组织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小微权利清单,列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等7个方面应尽职责职能,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建设等8个方面重要责任和具体情形,决策事项、民生事项等5个方面重点风险和防控措施,督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照单办事、依规履职。三是明晰权力促廉洁履职。严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公开、资产管理等事项的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相关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确保村级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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