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
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不让无良经营者趁假期期间乱标价格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各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
做出提醒告诫!
各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
为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广大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合理定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有关行业的经营者应做到:
(一)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实行明码标价。遵守商业保险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二)宾馆、酒店和家庭旅馆应执行明码标价,标明客房的类型、价格、结算时间;客房用品需收费和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标准等信息。酒店如与第三方合作提供网络平台订房服务的,应及时与相关平台确认好房源信息,不得随意毁约加价。
(三)餐饮经营者提供各种菜肴、烟酒、茶水、饮料、面点、纸巾等商品或有偿服务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鲜活海鲜类菜肴当天价格应当通过标价牌进行标示,禁止在价目表、书写牌(板)、菜谱中滥用“时价”字样含糊标价;提供菜品加工服务的,应当标明计价办法和收费标准,不得含糊标示,不得虚假优惠折扣,诱骗消费者消费;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内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送餐费、包装费等内容;结算时须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发票和票据,结算清单须列明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结算总金额不能采用凑整数收费(反向抹零)等价外加价。
(四)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以显著方式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计价方法等,合理设置免费停放时长和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及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客运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要价和变相涨价。
本提醒告诫书自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消费小票、照片等)并拨打“12345”和“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编辑:潘诗颖(实习)
初审:陈允华、郭诗琪
复审:王彪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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