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监理工作流程
(2)、质量方针及控制目标
(3)、项目部质量控制目标
(4)、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目标
(5)、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6)、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7)、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9)、监理员岗位职责
附:(1)、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
(2)、质 量 方 针
诚 信 为 本 严 谨 执 业
确 保 质 量 顾 客 满 意
质量目标:委托合同履约率100%
整理项目合格率100%
顾客满意度大于98%
(3)、项目监理部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应用监理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杜绝死亡事故。
三、预防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
四、预防职业病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6)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一、遵法守规,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开展监理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利益。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7)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二、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四、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六、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七、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八、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九、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十、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十一、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十二、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十三、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四、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8)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三、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四、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五、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六、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七、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八、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计量。
九、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十、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十一、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十二、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9)监理员岗位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进行见证取样。
四、复核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
五、检查工序施工结果。担任旁站工作。,
六、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七、记好监理日志。
监理资料归档要求
1)、交建设单位归档资料目录
(1) 监理合同。
(2)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总监任命书。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
(5) 旁站监理计划与旁站监理记录。
(6) 监理月报。
(7) 监理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
(8)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
(9)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0)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报审表。
(11) 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令。
(12) 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复工令。
(13) 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14)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含分包单位资质)。
(15) 实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含实验资质)。
(16)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备案表。
(17) 见证取样见证人授权书、见证记录。
(18) 工程延期申请表、工程延期审批表。
(19) 工程款支付证书(含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0) 费用签认、索赔报告及审批表。
(2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合同变更、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22) 监理单位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提供时可不提供)。
(24)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提供时可不提供)。
(2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单位提供时可不提供)。
(26) 竣工移交证书。
(27) 监理工作总结。
(28) 监理资料移交书。
2)、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归档资料目录
(1)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2) 监理合同。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任命书及监理人员名册。
(5) 监理规划。
(6) 监理实施细则。
(7) 监理月报。
(8) 监理会议纪要。
(9) 监理工作日志。
(10) 监理工作总结。
(11) 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开工令。
(12) 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令。
(1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表。
(14) 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回复单及旁站监理记录。
(15) 见证取样见证人授权书、见证记录。
(16)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备案表。
(17) 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18) 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签认、索赔报告及处理意见。
(19)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
(20)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21)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22) 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23) 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24)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25)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合同变更、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意见。
(26) 砂石、砖、水泥、钢筋、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骨料、出厂证明文件,
(27) 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的材料、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8) 钢材试验报告。
(29) 水泥试验报告。
(30) 砂试验报告。
(31) 碎(卵)石试验报告。
(32) 外加剂试验报告。
(33) 砖(砌块)试验报告。
(34) 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35) 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36) 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
(37) 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
(38)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3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40)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41) 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
(42) 散热器、供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43) 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
(44)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资料及复核记录。
(45) 沉降观测记录。
(46) 地基验槽记录、基础分项验收记录、主体分项验收记录。
(4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8)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9)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0)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1)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52) 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
(53)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54) 规划、消防、环保、民防、防雷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6) 收发文本、监理台账
(57) 竣工移交证书
(58) 监理业务手册
(59) 监理资料移交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